【导语】四川泸州龙马潭区2025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5月15日-21日网上报名。本篇文章是©无忧考网为您整理的《四川泸州龙马潭区2025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5月15日-21日报名)》,供大家阅读。
1.招生计划
2025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4275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4050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儿童。凡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此次招生范围。
1.户籍类
龙马潭区的适龄儿童、少年(2025年5月15日前迁入龙马潭区,含户籍托管类即入学人与户主不属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2.随迁类
(1)购房类:5月23日前在龙马潭区购买商品住宅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房屋产权人为应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房屋产权人占比100%。龙马潭区被征地且房屋安置在主城区人员子女,如被征地人未拥有安置房屋100%产权,其亦可视为购房类。
(2)务工类:龙马潭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范围
1.主城区招生范围
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安宁街道沿千凤路——蜀泸大道——学府路以内范围;安宁街道沿福阳路——千九路——九狮路二段——蜀泸大道二段范围内(含公园1号、龙涧栖、恒创顶耀、航发翰林郡、蓝光长岛国际社区);鱼塘街道沿望江路——琴台路——金井街——欣鱼路以内范围(含香格里拉、鑫洋锦宸、状元府)。
2.非主城区招生范围
安宁街道非主城区区域、鱼塘街道非主城区区域、罗汉街道、石洞街道、特兴街道、胡市镇、双加镇、金龙镇。
3.招生方法
全区中小学严格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免试、统筹划片”原则,根据全区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情况,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各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采取划片、摇号或统筹的方式安排入学。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一)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1.主城区招收对象及资料准备:
(1)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2)购房类:①房屋产权证(无产权证的提供加盖鲜章的网签证明或不动产登记信息,也可提供购房合同与正式购房发票);②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③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能证明房屋产权人与入学儿童、少年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
龙马潭区被征地且房屋安置在主城区人员如未拥有安置房屋100%产权,还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区级以上集体土地征收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倒房证明。
2.招生流程: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须通过“四川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后简称“全省平台”)实施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采集、报名登记、审核、录取、注册等均须通过“全省平台”进行。
(1)网上报名。2025年5月15日—5月21日,家长关注并使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如实登记相关信息。逾期未网上报名登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2)网上初审。2025年5月22日前,区教育体育局将对所有“川教通”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系统会通过“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向家长发出通知,家长应根据通知要求补充相关材料,重新上传资料并提交。
(3)现场审核。2025年5月24日(08:30—18:30),通过网上初审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登记资料原件到指定学校(由“龙马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不通过者将不被录取。
(4)学位发布与报名。审核通过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学校,并在“龙马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划片公告,家长可通过划片公告确认子女分配学校,并按照录取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录取学校对报到注册的学生进行最终资格审查。
逾期未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现场审核、未前往学校报名、未通过录取学校最终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3.主城区公办中小学分配办法:
户籍类按第一批次就近安排就读主城区学校,其中户籍托管类作为第二批次通过划片、摇号等方式统筹安排到主城区有学位学校就读;购房类和征地类按第三批次通过划片、摇号等方式统筹安排到主城区和主城区外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4.龙马高中初中部招生办法:
龙马高中初中部面向主城区和鱼塘街道非主城区区域招收户籍类、购房类适龄少年。若有意报名龙马高中初中部,请在“川教通”报名系统中选择龙马高中户籍类、龙马高中购房类端口,若报名数小于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数超出计划数,则实施电脑摇号,摇中的适龄少年获得龙马高中学位,未摇中的适龄少年参照划片公告分配至相应学校就读。
5.民办小学和初中: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凡未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作出承诺、收取费用。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体育局安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统一组织摇号录取,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录取结果产生后,学校及时公布结果。录取学生须在学校通知时间内到校报到。
符合主城区入学条件的,须在“川教通”招生系统同步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龙马潭区户籍类、购房类学生,参照划片公告分配至相应学校就读。
6.其它事项:
(1)符合主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户籍类、随迁类(购房类、务工类)其中一类登记(兼报龙马高中初中部除外),凡重复登记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递交的报名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该报名人子女的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非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1.各街镇按照就近入学和尊重历史沿革招生原则,按有关规定自行拟定招生方案,对所在地的户籍类、随迁类(含购房类和务工类)适龄儿童、少年开展招生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属地学校招生。
2.进城务工类适龄子女信息登记及分配办法:主城区进城务工类适龄子女自行选择到主城区外就近学校登记就读,额满为止。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为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要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属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参照主城区、非主城区入学办法)。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安排在龙马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采取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教育。
(四)其它
1.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台胞、进藏干部、人才引进的子女入学,按各类政策的规定执行,于2025年5月15日前到相应主管部门登记初审,经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后统一办理。
2.龙马潭区户籍非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要求转学回区内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如户籍所在地址为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安宁街道主城区区域,由家长携带儿童、少年户口簿前往区教育体育局登记,区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学位空缺情况进行统筹分配;如户籍所在地址为龙马潭区其它区域,由学生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学校在不超过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予以接收,并办理转学手续。
4.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管理。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科学合理划定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加大学籍监管力度,实施均衡编班,坚持控辍保学责任制,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加强招生宣传。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和阵地,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和各类信息,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三)严格监督问责。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规定,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加大招生工作督导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