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南通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出炉,®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增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维护教育良好生态。
(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有效缓解“择校热”,守住起始年级不超班额底线,有效遏制“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提高优质均衡水平。
(三)简化招生入学流程。加强招生入学工作指导与指引,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与可操作性,完善招生入学平台服务功能。
(四)营造友好入学氛围。推进扩优提质行动,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进一步优化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实现符合基本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应上尽上”。
(五)提高教育公平水平。聚焦小升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无一人辍学。加强特殊群体入学关心关爱,确保“应入尽入”。落实均衡分班、均衡配置班级教师基本要求,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属地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公办学校严格执行施教区入学政策,明确具体入学范围与入学条件。进一步厘清城市学校与乡镇学校的招生范围,确保县域内乡镇之间、城乡之间不跨区域招生,促进生源合理分布。坚持县域之间属地招生原则,严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县域招生、掐尖招生。实施小升初学籍注册市级统筹审核,市教育局统一将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各地方可注册初一新生学籍。8月20日前,各地要将拟注册初一学籍名册报市教育局。
(二)坚持公民同招,严禁掐尖招生。引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学校要与属地公办学校同步发布招生信息,同步招生进程。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提前锁定生源。严禁以“综合素质考察”等名义进行测试,违规掐尖招生。严格按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县级教育部门的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禁超计划招生,今年的招生计划原则不得超过2024年,各地教育部门在5月20日前要将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民办学校须在本县域内招生,市教育局加强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统一审核。
(三)坚持标准班额,严控大班额。各地要有力推进义务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加强入学生源精准预测,提前做好布局调整、学位供给与师资调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理性确定就读学校,促进生源常态均衡分布。各地各校要守住起始年级不超班额底线要求,原则上小学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6月30日前,各地教育部门要将本区域拟大班额招生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备说明。
(四)坚持均衡分班,严控特殊班级。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获奖证书作为录取、分班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要均衡配置任课教师,平行班级之间师资力量不得有明显差异。各地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因分班和教师配备而产生舆情风险。要严格控制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
(五)坚持关心关爱,做好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政治责任,落细特殊群体关爱举措,加强关心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流动人员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应入尽入”。重点关注小升初入学,压实就读小学主体责任,逐一排查小学毕业未注册初中学籍学生,做好劝返就读初中工作。各地在9月20日前,要将小学毕业未注册初中学籍学生的详细情况报市教育局。
(六)坚持优化政策,提升入学温度。推进人口导入型城市建设,进一步推动非本市外来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对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外市未落户人员,降低社保缴纳等相关要求,保障其子女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推进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各地各校在确保教育公平和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可能安排多孩家庭的子女与家中其他子女在同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七)坚持数字赋能,简化审核流程。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及早发布招生公告,明确各校招生范围、入学条件、入学流程与时间节点,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进一步增强招生服务平台各项功能,确保操作简便顺畅。进一步推进户籍、房产、社保、结婚证等入学信息互通共享,努力实现报名、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切实办好“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各地要将上述七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工作中,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减轻学生及家长入学焦虑,维护区域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地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落实公民同招全覆盖。要优化入学政策,服务城市发展。要关注全体学生,做好控辍保学。要推进入学“一件事”改革,方便人民群众。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热线。要加强舆情监测与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要求,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