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无忧考网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了解到,青海202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202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5年军队院校在青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招收计划
2025年,10所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共140名,其中,男生133名(物理类131名、历史类2名)、女生7名(物理类6名、历史类1名),详细招生计划附后(见附件1),具体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学制、选考科目等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录取计划及专业目录为准。
二、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
(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四)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五)符合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标准条件。
三、招收程序
依据《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办法》(军训〔2023〕153号),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参照义务兵征集方式,由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县级招考机构和各级普通高级中学协助配合,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青教试〔2025〕78号),严密组织报考对象政治考核。6月28日18时前,各军分区(警备区)动员处汇总审核辖区内报考军队院校考生政治考核情况,加盖公章报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志愿填报。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提前批次军队院校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确定对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从报考军队院校且通过政治考核、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总分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区分性别、物理类、历史类等,依照不少于军队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3至5倍比例划定参加面试体检人员(其中,女生、历史类以及报考特种作战等特殊岗位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5倍确定;其余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7月1日,考生可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查询参加面试体检人员公示名单。
(四)面试体检。列入面试体检人员范围的西宁市、黄南州、海南州考生于7月2日7时前,海东市、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海西州考生于7月3日7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表、体检须知、病史调查表(详见附件2、3、4)和县级兵役机关密封盖章后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详见附件5),自行到陆军第76集团军医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宜采凯旋酒店向西300米)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军队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军后卫〔2023〕11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导弹、电子对抗、特种作战、通信导航、医疗卫生、油料、装甲岗位专业类的考生,在符合通用标准的基础上,还须达到相应的补充标准。面试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电子手环等通信设备,凡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在面试体检现场设立监督复议组,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现场组织复查复核,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现场作出复查复核的体检项目,考生可以于体格检查结论.公布后1日内向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五)投档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军队院校招生计划、政治考核通过和面试体检结论合格考生的志愿,以及军队院校的调档要求,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量的120%。军队院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底的原则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达到军队院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予以优先录取。军队院校录取数量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时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在政治考核通过、面试体检结论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1次志愿,并按照缺额数量的100%组织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书、户口本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现役军人子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开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合法父母子女关系佐证材料复印件,于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交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经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优先录取。
(六)入学报到。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军队院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提前向军队院校提出延期报到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的录取考生和主动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且不得安排转录至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不得再次报考军队院校。
(七)复审复查。军队院校在新生入学后,组织入学资格复审、政治考核复查和体格复查。复审复查结论不合格的新生,由军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做退回移交。退回移交新生符合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入学条件的,按照《军队院校学员分流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分流转入地方普通高等学校。
(八)入伍办理。经军队院校复审复查合格并办理学籍电子注册的新生,由县级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统一确定为当年9月1日。
(九)待遇保障。军队院校入学新生自办理入伍手续后,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医疗、被装等待遇保障。
咨询电话:省军区招生办:0971-6391210
举报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6304890
省军区纪委监委:0971-6391616
附件:点击查看
1.青海省202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2.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3.军队院校招收考生体检须知
4.军队院校招收考生病史调查表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