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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造价员考试土建工程辅导资料(5)

2010-07-27 16:07:00 来源:中华考试网
第四节 与工程造价相关的 政策法规

 一.建筑法

  二.价格法

  三.合同法

  四.招标投标法

  一.建筑法

  (一)概述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四)从业资格

  (五)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六)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七)法律责任

  (一)建筑法概述

  建筑法的概念—是国家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两种社会关系:一是从事建筑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二是在实施建筑活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

  (一)建筑法概述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1.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3.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4.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业的立法原则

  1.建筑活动应坚持质量、安全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的原则。

  3.建筑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坏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当的建筑活动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和性质

  2.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项目决策阶段 建议书--可研--可研报告

  (2)项目实施阶段 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2.建筑工程许可的规范

  3.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及施工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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