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稳定商品油市场,燃油税的出台时间将由国务院另行通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实施费改税前,云南省养路费和客货运附加费将继续征收,具体标准和办法与去年基本相同。
据了解,2008年交通规费的开征日期是2007年12月17日至明年1月31日。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及客货运附加费“包干缴纳协议”签订时间于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31日止,凡超过此期限不再办理“包干缴纳协议”的签订,未签订“包干缴纳协议”的车辆,按全费额缴纳公路养路费及客货运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