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税务师>导航 > 备考辅导 >云南

云南省国税局“三管四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

2008-05-29 23:10:00 来源:无忧考网
  自今年2月份起,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当前全国发票违法犯罪重点目标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向其他发票,尤以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商业发票等普通发票居多。云南省国税局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发票案件的特点,牢固树立“以票控税”、“以票促收”的理念,针对发票日常管理中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重预防、重监督,采取“三管四查”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从源头上堵住利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
“三管”,即紧紧抓住纳税人领购、保管和缴销发票三个环节加强控管。一是加强对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管理。对申请领购使用发票的纳税人,坚持深入实地核查其经营场所、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确定应该使用的票种和发票用量,防止骗购发票。二是加强对纳税人发票保管情况的管理。税收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纳税人发票保管情况进行巡查,督促纳税人按规定取得、开具和保管发票,保证发票的安全。三是对纳税人注销等情况,及时做好清算和发票缴销工作,防止发票流失。
“四查”,即紧紧抓住纳税人使用发票环节加强检查。一是加强对纳税人开具发票规范性的检查,税收管理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征收人员在发票验旧购新过程中,检查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二是加强对纳税人开具发票真实性的检查,应用“顺查法”、“逆查法”等手段,跟踪检查发票流向,核实发票开具的真实性,防止“大头小尾”开具发票和无货虚开,有效实现“以票控税”。三是开展发票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以发票管理规定和管理流程为依据,通过用票户与申报、登记信息的比对,验旧金额与申报、征收信息等指标的比对,在全省范围内逐户开展排查。四是加强代开发票的检查,严格执行总局代开范围和代开对象,实地核查代开业务的真实性,防止多开虚开和弄虚作假。
税务师云南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