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六盘水六枝特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7月23日至25日报名。®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六枝特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和办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生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
2.七年级招生对象:2025年小学毕业生。
三、入学批次及条件
(一)第一批次
1.户籍和房产一致入学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的房产(含自建房)并实际居住,且户籍和房产地址在同一招生片区内的提供户口簿和房产相关材料(购房实际入住无房产证或未经房管部门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房屋交易票据或证明材料;有自建房并实际入住,提供土地产权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划片范围学校审核登记入学。
(2)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只有户籍、无房产的,需经不动产管理部门核查,并提供无登记房产证明。属于投靠家庭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其中一方随入学子女投靠,且到2025年8月31日止投靠时间满足3年及以上,同时提供入学儿童少年父母在六枝中心城区无登记房产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划片范围学校审核登记入学。
2.户籍和房产不一致入学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的房产(含自建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在同一招生片区内的,以房产所在片区入学,提供户口簿、房产以及实际入住产生用水或用电或用燃气有效凭证到房产所属划片范围学校登记入学。非法交易和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
(2)购房实际入住无房产证或未经房管部门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户口簿、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房屋交易证明材料以及实际入住产生用水或用电或用燃气有效凭证,到房产所属划片范围学校登记入学。
(3)有自建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户口簿、土地产权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以及实际入住产生用水或用电或用燃气有效凭证,到房产所属划片范围学校登记入学。
以房产为入学条件的,该入学儿童少年须系房屋所有人子女或房屋所有人为同一户籍的孙子女,同时提供入学儿童少年父母在六枝中心城区无登记房产证明。以房产入学对象属于投靠家庭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其中一方随入学子女投靠,且到2025年8月31日止投靠时间满足3年及以上,同时提供入学儿童少年父母在六枝中心城区无登记房产证明。
3.因中心城区的棚户区拆迁、危旧小区改造、重大工程项目等特殊原因搬迁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特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入学儿童少年父母在六枝中心城区无登记房产证明。到现实际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审核登记入学,如属于拆迁后需返迁人员子女,可选择到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审核登记入学。
(二)第二批次
1.非六枝特区户籍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和六枝特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到特区教育局审核登记,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2.六枝特区户籍到中心城区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
(1)务工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年及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条件的快递从业人员,提供户口簿、物流经营证照、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到特区教育局审核登记,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2)经商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有效营业执照和缴纳税收凭证(免税企业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到特区教育局审核登记,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3.区直非九年一贯制小学就读毕业生中达不到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入学条件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学校学籍证明、义务教育证书到特区教育局审核登记后统筹派位到区直公办初中学校入学;特区六中、特区十一中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到本校初中部。城区小学毕业生有意愿需回户籍地入学,各中心校要做好统筹安排,要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
4.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户籍投靠不足3年(不含3年)、集体户等需申请在区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提供户口簿,到特区教育局审核登记,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5.城区三个街道个别零散常住户,符合户籍或房产入学条件,如在招生范围划分学校认定时有争议认定不清或暂未明确的,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在学校登记入学的,按相邻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就近安置入学。
(三)优待对象入学
“优待对象”入学由相关部门根据相应教育优待政策审核收集入学条件所需材料,于7月20日前送到特区教育局,特区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及法定监护人意愿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学校就读。①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按照特区有关规定,由特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审核收集资料;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贵州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3〕1号)有关规定,由特区人民武装部审核收集资料;③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和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立功退役军人子女由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收集资料;④立功受奖公安民警(含公安烈士、公安英模、荣立市级及以上一至三等功公安人员)子女由特区公安局审核收集资料;⑤持有中国凉都优才卡等高层次人才子女由特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收集资料。
四、登记时间和地点
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审核登记时间,区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特区教育局制作的二维码扫码登记。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防止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审核登记时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留存备案。第一批次到片区学校登记,第二批次到特区教育局登记。
(一)学校审核登记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5日
(二)特区教育局审核登记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30日;登记地点:特区教育局一楼。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1.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任何以“家长开放日”“校园开放日”等进校参观、提前签约、提前缴费或做出招生录取承诺;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存在组织、动员本校本班学生参加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试等选拔生源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私自增设入学条件拒收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跨区域掐尖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尤其是地处县际交界位置的学校擅自招生区外学生导致大班额现象;严禁招生不足6周岁儿童。
2.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中心校组织实施,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各中心校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就近划片入学工作,确保购房户、易地扶贫搬迁户、进城镇务工随迁子女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乡(镇)小升初实行“整班移交”,各中心校要提前制定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方案,并在暑假放假前完成移交工作。小升初整班移交后,小学毕业生学籍整体招录到移交初中学校。
(二)加强新生入学管理
1.实行阳光分班。招生人数达到2个及以上班级的学校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阳光分班,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直升班等,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各学校要随机为新生班级匹配班主任。区直义务教育学校在2025年9月10日前上报阳光分班相关材料到特区教育局备案。
2.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认真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2025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学籍入库工作。学生转学时,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的核办工作。
3.抓实控辍保学。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确保应入尽入。要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确保一个不少全部进入初中学校就读。要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是否按时入学、入学困难是否得到解决等纳入开学前后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监测内容,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等,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的意见优先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就读。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督促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特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中小学要按照户籍地和划片范围妥善安置好因易地扶贫搬迁、购房、返乡就业创业等需转学学生,不得以学位不足等任何理由拒收,避免因转学导致失学辍学。严禁幼儿园招收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园。
(三)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特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完善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彻底去除非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在报名登记审核前要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实现线下“一次性办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各中心校校长及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阳光招生”相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设立报名登记、招生宣传、政策解释、信访接访、应急处置等工作组,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和风险防控预案,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二)规范收费管理。各中心校和区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严禁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入学、转学等环节中违规收取“择校费”。
(三)加大招生宣传。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早宣传、早部署、早安排,在全区招生方案下发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利用电视、微信、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要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进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和认同,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在招生报名登记前将招生宣传公告张贴至招生片区居住小区、居委会等,做到让老百姓“早知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四)特殊群体入学保障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中小学要对辖区内需要专人陪护、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送教等服务,纳入该校学籍管理,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不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鉴定。各学校结合学位情况,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落实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
(五)强化督查检查。特区教育局将建立健全违规招生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特区教育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特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七、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六枝特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基教股0858-5317839;
申诉电话:信访室0858-5331233;
纪检室0858-5317081。
附件:
六枝特区2025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特区二中:团结路社区(不含忠誉天城、清水湾、环卫站小区);那平路社区:贵州省机械学校以东;河湾社区(不含胜利花园、滨河万博、山水城);营盘社区:后山小区。
特区三中:文化路社区;营盘社区(不含后山小区);公园路社区(不含竹欣苑、金汇苑、扬帆广场);凉都东方美苑至东站两边沿线居住小区。
特区四中:铁路社区;平寨社区(不含平一小区、附平一小区、林缘小区、七冶华府);补林社区(不含银壶巷、东方龙城);那平路社区:贵州省机械学校以西、那平路与健康路之间小区。
特区第五中学(六盘水市第二中学直属初中部):四方坡社区;那固村;塔山社区:四方坡组、飞机山;银壶街道东风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个村民组。
特区六中(初中部):塔山街道:高峰村、群力小区、聚福新苑、凉水井居;新窑镇:上云盘村的原和平村。
特区九中:茶山社区;地宗社区:玲珑小区、鸿铭大厦、嘉年华小区;河湾社区:胜利花园、滨河万博、山水城;团结路社区:忠誉天城、清水湾、环卫站小区;柒新湾小区、大兴·凉都府。
特区十中:六枝社区;电厂社区;塔山社区;杨丰村:山脚、老院子、大渔塘、郑家寨、龙井、弯山、新寨等7个村民组;四角田社区。
特区十一中(初中部):地宗社区(不含玲珑小区、鸿铭大厦);兴隆社区;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苗寨、嘎细、大哪闹含原双龙村7个村民组;波榨村;原六十五砖厂;补林社区:东方龙城;那平路社区:玲珑公馆、兴隆路33号商住楼、黔灵小区、建设南路折溪乡家属区。
特区第十二中学(特区九中教育集团云盘分校):杨丰村:古牛、衙门、杨家坡、石头寨、李家长冲、水沟边、小寨村、五龙村、波凹村、原大用矿居、九龙街道办的青龙社区。
特区实验中学:银壶社区;平寨社区:平一小区、附平一小区、林缘小区、七冶华府;公园路社区:竹欣苑小区、金汇苑小区、扬帆广场;那平路社区贵州省机械学校(含)以西、那平路与贵烟路之间居住小区;纳河学畔;银壶社区银壶巷。
特区一小:文化路社区:以新华书店(含)分界往文化路方向;以新移动公司19号楼(不含)分界往丁字路方向、广和苑小区。团结路社区:以进入那克下寨的小路为界往文化路方向;河湾社区:三组、四组、五组、六组;胜利花园E区。
特区二小:公园路社区(不含水源队和罗家寨)、那平路社区:贵州省机械学校以东;河湾社区:一组、二组;文化路社区:以新华书店(不含)分界往街心花园方向;以新移动公司19号楼(含)为界往街心花园方向;团结路社区:以进入那克下寨的小路为界往街心花园方向(不含清水湾和忠誉天城)。
特区三小:营盘社区:机厂家属区、后山小区、九龙居、碧桂园小区、云欣苑小区、供销社家属区、老工行家属区、农行家属区、塑料管厂家属区;河湾社区:东苑小区、胜利花园A区、B区。
特区四小:营盘社区:金鑫建材城小区、松欣苑小区、后勤、矿医家属区;青龙社区第一村民组;凉都东方美苑至东站两边沿线居住小区;九龙街道小寨村。
特区五小:茶山社区:大房组、箐脚组、安家寨组、渔塘组、半坡组、田坝组、范家寨组、下那摆组、白岩脚组、苗寨组、九方城市公园、龙山御府、翡翠悦府;地宗社区:玲珑小区、鸿铭大厦、嘉年华小区;团结路社区:忠誉天城、清水湾小区;河湾社区:滨河万博广场、大兴·凉都府。
特区六小:补林社区:万家小河、水井寨七小区、公寓组、补林一组、补林二组、水井寨八小区、东方龙城小区、嘎卧六小区;铁路社区(不含接触网工区、货运东路、铁三处);平寨社区:动力处、农贸街、盘江湾畔、老汽车站家属区、运管局家属区、九小区、公路局家属区;兴隆社区:供电小区、正兴苑小区、在玲居小区、三十八、四十一小区、锦绣华府、九龙城小区;那平路社区:玲珑公馆、兴隆路33号商住楼;银壶街道东风村:苗寨、嘎细组。
特区第七小学(特区六小教育集团四角田分校):塔山社区:从瑞兴银座至六枝加油站交通西路沿线、尚家包包、上嘎支组;杨丰村:岩脚寨、老院子、大鱼塘、郑家寨、新寨、龙井村民组。
特区第八小学(特区六小教育集团六枝街分校):六枝社区:以工农路进入特区十中至阳光小区的小路为界左面;电厂社区;塔山社区:营上组、瓦厂组;高峰村:沙泥坡组;那玉火车站往东至六枝街方向,交通西路以六枝加油站(含加油站)为界往六枝街方向。
特区第九小学(特区二小教育集团那固坝分校):那固居;四方坡社区;塔山社区:四方坡组、飞机山、阳光小区;银壶社区东风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个村民组、六枝社区:以工农路进入特区十中至阳光小区的小路为界右面。
特区第十小学(特区一小教育集团云盘分校):公园路社区:水源队、罗家寨;青龙社区(不含第一组);小寨村:播礼寨,杨丰村:李家长冲、水沟边、石头寨、杨家坡组。
特区第十一小学(特区三小教育集团瓦窑分校):茶山社区:瓦窑小区、龙潭口、蔡家坡、瓦窑寨;河湾社区:七组、八组、中盛山水城;波凹村;五龙村;九方御景、柒新湾小区。
特区实验小学:补林社区:银壶巷、水井寨八小区、嘎卧寨五小区;铁路社区:接触网工区、货运东路、铁三处;平寨社区:七冶华府、附平一小区、林缘小区、平一小区、林业局家属区、神强水泥厂家属区、交警队家属区、工商银行家属区、银河国际、馨榭苑;银壶社区;那平路社区:省机械学校以西(不含玲珑公馆、兴隆路33号商住楼)。
特区第十二小学(特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平寨分校):银壶社区:万家寨,朱家寨,左家寨、张家寨;杨丰村:弯山组、牯牛组、衙门组。
特区十一中(小学部):地宗社区(不含玲珑小区、鸿铭大厦);兴隆社区(不含南环路北面、建设南路西面的小区和九龙城);波榨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大哪闹含原双龙村)5个村民组、鸿博·观山悦、原六十五砖厂。
特区六中(小学部):塔山社区的高峰村(不含沙泥坡)、群力小区、聚福新苑居委会、凉水井居(含嘎石居)、新窑镇上云盘村的原和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