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徽滁州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8月10日—17日网上报名。以下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安徽滁州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政策(8月10日—17日报名)》,供大家阅读。
1.招生范围
市直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报名条件
1.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居住地为入学条件。“户”指滁州市户籍,户主原则上是其父母。“房”指学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地,有效证件是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全款票据及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证明材料,以上相关产权证明材料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40年、50年和70年产权公寓问题。40年或50年产权公寓,土地性质属于商业开发用地、办公用地而非住宅用地,属于非学区房,类于租住房。70年产权公寓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比照独立产权房。
3.招生范围内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应该当年完成小学学业。
3.报名方式及流程
2025年滁州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招生登记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家长可在8月10日8:00—8月17日17:00通过手机操作登录“皖事通”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其中,8月16日—17日,各校提供线下报名咨询服务,家长若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可以到所在学校现场操作;8月18日—8月19日,各校及市教体局集中审核并反馈意见;8月20日—21日,家长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8月22日—23日,有疑问的家长到所在学校现场补交材料。
特别提醒:房产证编号必须填写完整,如“皖(2017)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35305号”,否则校验不出房产信息。
4.入学资格分类及材料提交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系统里选“户口与房产均在学区内”选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上传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系统里选“在学区内有房产但户口不在本学区的”选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学区内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地址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上传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三)户籍在学区内,但无房产居民子女入学(系统里选“户口在学区内但无房产的”选项)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上传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租房协议;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四)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系统报名时选“随迁子女”选项)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或租房协议等;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五)其他人员子女入学(系统里选“其他”选项)
1.“祖孙三代”人员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少年在滁城都无房产(以房产部门核查结果为准),实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居住(即祖孙三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属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上传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无房证明;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征收(迁)户子女入学
已征收(迁)未拿到安置房或未安置的家庭适龄入学儿童,应出具相关部门征收(迁)证明材料(拆迁协议等),在原住址或安置地学区学校就近入学;已拿到安置房的家庭适龄入学儿童,在安置地学区学校就近入学或按征收(迁)协议规定学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上传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拆迁安置协议;
(3)符合“祖孙三代”政策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无房证明;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市直三所学校入学人员分类及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以各校招生公告为准。
5.全面落实均衡分班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择班,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
6.市直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滁州市实验中学:0550-3310882
滁州市第二中学:0550-3047291
滁州市田家炳学校:0550-2590608
7.市直学校学区范围
滁州市实验中学:天长路以南,南谯路沿凤凰路经中都大道(原紫中路)至清流路以东,清流路以北,京沪铁路以西区域。
滁州二中:京沪铁路以西,清流河经环城路、南谯路至明光路以南,原小铁路经西涧路、三里亭路、丰乐大道、南谯小市场、琅琊大道、南谯路至天长路以北区域。
滁州市田家炳学校:市经开区企业职工子女及市经开区辖区居民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