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广西玉林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公布,®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2025年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容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删减发布)
2025年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及《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自治区、玉林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提高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尖子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五)坚持科学统筹。根据入学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位和就读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各镇、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2025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一股,联系电话:5321512、5323011、5322043。
四、入学对象
(一)小学新生入学对象: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含此日),具有容县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各小学要确保户口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新生入学对象:具有容县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各初中学校要确保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五、提升招生入学服务质量。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一)城区学校。容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2025年容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招生入学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非城区学校。除容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外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2025年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表》(附件1),并汇总新生信息,于2025年7月18日-24日将《汇总表》(附件2)上传到广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系统,完成报名工作。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入学工作流程,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各学校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在我县经开区、九龙工业区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将入学申请材料由务工企业统一交县经开区管委会,再由县经开区管委会统一交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做到“应收尽收”,维护其受公平教育权利。
(二)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容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保障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入学。要统筹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工作,对集中安置区的学生要优先保障到配套学校就读,对分散安置的学生要按片区、按地段安排到周边相应学校,确保搬迁户学生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教育关爱,建立学校教师、志愿者等与学业困难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力度,确保应返尽返。
七、工作保障
(一)统筹招生管理。一是统筹制定乡镇招生方案。各镇需以镇为单位,科学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于6月26日(星期四)前将可编辑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县教育局教育一股邮箱:rx5328617@163.com。二是压实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牢固树立党纪、政纪和法纪意识,全面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精细化管理。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坚决执行教育局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学校全面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职,严守原则底线,规范操作流程,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开展工作,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维护教育公平与群众切身利益。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规定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要畅通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新生入学相关信息,要做好新生入学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新生入学服务质量。
(四)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休学、转学等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发现有学生未到学校报到的,需及时启动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六)探索建立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制度。在符合容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条件和公办教育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允许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人的监护对象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多处接送孩子的实际困难,有效减轻多孩家庭负担。
(七)强化督导问责。县督导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收礼等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县教育局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5322043,电子信箱:rx5328617@163.com。
(八)做好材料收集及报送。各学校制定具体的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撰写招生工作总结,按要求收集好《2025年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备检查。各镇中心学校要做好小学毕业生就读去向登记工作(附件3),以便掌握了解毕业学生去向,逐一跟踪到位,确保小升初全部学生落实到位。2025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总结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于2025年9月20日前发送至县教育局教育一股邮箱:rx5328617@163.com。
附件:1.2025年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表
2.汇总表
3.2025年秋季学期容县XXX镇XXX小学毕业生就读去向登记表
容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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