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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2025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7月7日至9日报名)

2025-06-24 16:08:00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

导语】云南文山2025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已出炉,2025年7月7日至9日报名。©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2025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2025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及《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幼儿园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州相关政策,实行分类招生管理: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实行统一报名、免试入园;乡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自主开展招生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方式等事宜由各幼儿园另行公布并组织实施)。

  (二)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1.政府统建幼儿园招生630人,其中市一幼315人、市二幼登科路分园135人、市四幼180人。

  2.小区配套幼儿园(市二幼凤凰谷园区)招生135人。

  (三)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要求及范围

  1.年龄要求:招收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2.招生范围: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国家、省、州、市教育优待对象;政府统建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的适龄幼儿;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房屋产权人子女,剩余学位招收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的适龄幼儿。

  (四)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

  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招生服务”进入“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选择“公办幼儿园报名”通道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清晰完整的证明材料,完成提交后请及时关注平台审核结果通知。

  (五)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报名及审核流程

  报名时间:7月7日9:00至7月9日12:00;

  审核安排:7月9日12:00开始审核。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或剩余学位时,将直接录取,家长按通知要求办理注册手续;若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中签幼儿家长须按公示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确认(截止时间以各幼儿园公布为准)。

  (六)所需材料(审验原件,交复印件存档)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幼儿不在同一户口簿,须提供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报名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本小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确保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2.优先招生与统筹协调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州、市规定的教育优待对象,以及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房屋产权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或其户籍、监护人房产位于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符合条件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阳光招生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要求,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方式和入学结果(仅公示学生姓名)。招生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4.公民同招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统一使用“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包括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初中:招收完成小学6年完整义务教育且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过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包括本地户籍适龄少年和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计划

  (1)乡镇(含城乡结合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落实“应招尽招”原则,依法保障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实行六年级免试直升七年级制度,确保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全员升学。同步建立入学动态监测台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2)城区学校按以下计划数进行招生。

  城区小学计划招生总人数7600人,具体分配如下:文山实验小学680人,文山东实验小学480人,文山北实验小学560人,文山华龙湖实验小学360人(暂借读卧龙高级中学),思源实验学校360人,市一小360人,市一小新闻路校区600人,市二小360人,市三小360人,市四小480人,市五小480人,市七小(暂借读老二小)360人,市一小红旗校区(市八小)360人,市十一小550人,市十二小550人,市十三小440人,新平街道中心小学100人,大沟绞小学40人,大石洞小学40人,高末小学40人,马厂小学40人。

  城区初中计划招生总人数6010人,具体分配如下:公办学校招生5130人。市一中550人,市一初720人,市一初北校区960人,市一初东校区(市二中)660人,市三中840人,市四中840人,思源实验学校360人,州一初200人。民办学校(大同中学)招生880人。

  州体中自主招收体育特长生。

  3.服务区划分

  (1)乡镇(含城乡结合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由所属中心学校统一划定。其中,瑞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到市第十三小学或古木镇学校就读。

  (2)城区学校招生服务区如下。

  文山实验小学:招收城投春天→经腾龙北路至牛头寨(含在水一方)→沿盘龙河至城南客运站红绿灯口→城南客运站→得胜家装建材广场→海威尔小区→瑞禾路与康泰西路交叉路口→敖家花园→瑞禾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永通电子城→州财政局→瑞禾路交健民路至振兴南路→州中医院(红绿灯)→沿腾龙北路至亚龙都市(含A区)→沿团田路→水墨福邸→城投春天片区的适龄儿童。

  文山东实验小学:招收安平东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线务站)→沿东文路至市动物生监督所→畜牧站小区→劲达小区→省地质二队→沿文华路至长虹桥→和谐世界城→沿望华路至云南文山交通运输集团→沿安平东路至半山领秀→东文路路口(线务站)片区的适龄儿童。

  文山北实验小学:招收石灰窑→沿凌云路至中天原著→中天豪庭→华兴一苑→盛世盘龙→御进园→沿盘龙河至硅谷龙庭小区→沿龙海路至沁春园→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石灰窑片区的适龄儿童。

  文山华龙湖实验小学(暂借读卧龙高级中学):招收永成花鸟苑→水云间→市二幼→中天院子→小以古村→御博园→沿盘龙河至华龙南桥→沿华龙南路至边境管理支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沿华龙北路至锦屏苑、聚锦苑、泰和苑→凤凰苑→沿凌云路至永成花鸟苑片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市思源实验学校→畅林苑→经腾龙北路至盘龙河→朗月湾→藤子寨→沿盘龙河至州医院城南院区→沿景新路至文都线→沿文都线交西沙线→沿西沙线至大里普村→市思源实验学校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一小:招收同心桥→沿盘龙河至琵琶岛→沿望华路至光大购物中心→新华书城→中和商城→沿盘龙河至双桥花园(七花大厦)→沿开化中路至惠祥大厦→同心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一小新闻路校区:招收上(下)瓦窑→沿安平东路至盘水桥→沿盘龙河至普新公寓→沿文新路至凤凰路口→沿凤凰路至龙福一苑小区→龙福二苑小区→沿七花南路至七花桥→沿盘龙河至七都水韵→湾子寨→沿东山脚至州看守所→上(下)瓦窑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二小:招收市二小(新校区)→州一中老大门→州一中新大门→沿秀峰路至龙井路路口→南方电网秀峰路营业厅→沿文新西路交开化中路→沿开化中路至盛阳花园→沿安平西路至金泉居→沿文新路至市人民医院普阳路院区→千赋酒店→沿盘龙河至同心桥→沿开化中路至蓝天集团→三鑫开化商贸城→建禾桥→沿盘龙河至响水桥→沿西山路至文山扶正堂针灸推拿中医诊所→西华小区→西华云锦→市二小(新校区)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三小:招收长虹桥→沿盘龙河至双桥花园→沿开化中路至州人民医院→民族体育馆→建禾桥→沿盘龙河至瑞禾桥→恒丰农贸市场→沿瑞禾路抵东山脚→沿东山脚至建禾东路路口→沿建禾东路至凯旋门→州电力公司→州供电所→长虹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四小:招收加州花园(一二期)→文山大商汇→金地相府→沿开化中路至华泰园→沿安平西路至华宇卧龙府→沿凤凰路至凤凰铭座→沿七花南路至七花北路→七都卧龙苑→钟灵小区→沿龙海路至公安大厦→沿开化北路至市交警大队→福兴丽都苑→锦绣大厦→沿西华路(抵西山脚)至金竹棚→稷丰苑→加州花园(一二期)片区的适龄儿童(含茶安)。

  市五小:招收大景晟世→沿凤凰路至金石路路口→金玉名园小区→永园小区→圆秀园小区→金石小区→文山天瑞医院→沿开化北路至七花广场→沿龙海路至华宇时代→诗达酒店→沿七花南路至龙福三苑→望龙苑→沿盘龙河至河畔润园→金阁文华园→丽晶园→大景晟世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七小(暂借读老二小):招收响水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州交通运输局→州电信大楼→沿瑞禾路至健民路路口→华锡酒店→市消防大队抵西山脚至西华派出所→文山学院→烟草科技园→大千酒店→沿西山路至响水桥片区的适龄儿童(不含喜得冲)。

  市一小红旗校区(市八小):招收瑞禾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沿东文路至亚太车城→庄子田村→沿文天线至州委党校→市三中→旧平坝→沿盘龙河至名宴酒店→沿泰康西路至州农业科学院→沿瑞禾路至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片区的适龄儿童(其他学校招生范围外的红旗社区、新平坝社区)。

  市十一小:招收茶安→沿开化北路至麒麟苑→沿金石路至建设家园→文新小区→明德郡园→沿凤凰路至州人民法院→沿华龙南路至中天名郡→仁和苑→沿华龙北路至召五区→独石头→气生果→茶安的适龄儿童。

  市十二小:招收市十二小→州一中老大门→州一中新大门→世纪龙城→绿色佳园小区→龙井华庭(含北苑)→都市盛林小区、司法小区→鹏群山庄→电力小区→秀峰商务酒店→沿西华路至西华公园、红石岩村→西华派出所→山水文苑→江山文和→沿西华路至原云南白药集团→沿西山路至君尝酒楼→水上乐园→振华小区→州生态环境文山分局→市十二小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十三小:招收瑞民社区、祥民家园、小沟绞、窑上、小石洞、老保黑、花桥、长者、鱼寨村片区的适龄儿童。

  新平街道中心小学:招收泰民家园→沿振兴南路至南城之心→沿腾龙北路至亚龙都市A区红绿灯路口(不含亚龙都市A区)→沿团田路至清林阁→泰民家园片区的适龄儿童(含喜得冲、落水洞,划给实小招生范围的除外)。

  大沟绞小学:招收大沟绞片区的适龄儿童。

  大石洞小学:招收大石洞片区的适龄儿童。

  高末小学:招收高末片区的适龄儿童。

  马厂小学:招收马厂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一中:招收居住地在卧龙社区、文新街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初:招收居住地在大兴社区、沙坝社区、禾木社区、永通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初北校区:招收居住地在龙海社区、高登社区、桃源社区、石灰窑社区、大以古社区、凤凰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初东校区(市二中):招收居住地在兴隆社区、振华社区、梁子社区、北桥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三中:招收居住地在新平坝社区、新安社区、学映社区、祥民社区、迷洒社区、红旗社区、高末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四中:招收居住地在七花社区、文昌社区、攀枝花社区、塘子寨社区、白沙坡社区、螺峰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居住地在干河社区、西山社区、盘龙社区、里布嘎社区、腾龙社区、大沟绞社区、铜厂社区的适龄少年。

  州一初:招收居住地在秀峰社区及秀峰商务酒店沿西华路(靠西山脚)至西华公园江山文和的适龄少年。

  民办学校(大同中学):招收本地户籍适龄少年及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乡镇学校:家长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报名:一是委托所在乡镇学校代为录入;二是进入“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自主报名(选择“乡镇公办小学”或“乡镇公办初中”通道)。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效力,请勿重复报名。

  (2)城区学校: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招生服务”进入“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报名时请先选择“小学报名”或“初中报名”通道,再根据学校类型选择对应入口(市属公办小学/市属公办初中/州属公办初中/民办初中),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清晰的证明材料图片,完成提交后等待审核。

  5.招生时间及流程

  (1)乡镇学校。

  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3日17:00。

  审核时间:6月23日17:00至6月25日17:00。

  (2)城区公办学校(分两轮)。

  第一轮:招收符合国家、省、州、市教育优待对象、“两个一致”、其户籍或监护人房屋产权单独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城区小学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7:00;城区初中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

  审核验证时间:学校将于2025年7月5日8:00至7月8日17:30按批次进行审核。

  第一批次审核安排(7月5日8:00至7月6日17:30):招收服务区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国家、省、州、市教育优待对象。若服务区内“两个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将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服务区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政策性房屋征收户以落户或迁入征收地时间为准);未被录取者由学校于7月6日11: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所有初审通过人员(含统筹安排人员)须于7月6日17:30前到校完成现场验证,逾期未验证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批次审核安排(7月7日8:00至7月7日17:00):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全部安排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服务区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政策性房屋征收户以落户或迁入征收地时间为准)。未被录取者由学校于7月7日11: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所有初审通过人员(含统筹安排人员)须于7月7日17:30前到校完成现场验证,逾期未验证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批次审核安排(7月8日8:00至7月8日17:30):招收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安排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按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者由学校于7月8日11: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所有初审通过人员(含统筹安排人员)须于7月8日17:30前到校完成现场验证,逾期未验证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一轮审核中因不符合招生条件被驳回的,需重新登录“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轮:学位空缺学校招收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7月8日17:30至7月9日17:30。

  审核时间:7月9日17:30至7月11日17:00。录取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超过空缺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超过剩余学位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未中签学生,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则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进行信息填报,市教育体育局根据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民办学校(大同中学)。

  报名时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

  审核时间:7月5日9:00至7月11日17:00。

  录取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若符合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若符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规定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摇号未中签学生,若需在文山市其他学校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进行信息填报。

  若招生人数未达到计划数,学校可在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下于报名期间再次组织报名。

  (4)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报名时间:7月11日17:00至7月14日17:00。

  统筹安排时间:市教育体育局将于7月17日前完成学位统筹分配,分配名单于7月17日17:00前通过学校公示栏及报名系统同步发布。被分配的学生家长须于7月18日17:00前持所需材料到分配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且不再重新安排学位。

  6.所需材料(审验原件,交复印件存档)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若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结婚证等监护关系证明。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按如下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已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也可通过“办事通”APP或云南省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下载《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书及查询结果告知单。若房屋产权证原件缺失且无法获取电子证书,须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核验手续,获取由核验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方为有效。

  ②所购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实际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契税发票以及3个月水电费缴纳凭证。

  ③涉及房屋征收的,提供《房屋征收回迁协议》或《安置补偿协议》。

  ④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文山市城区未购房家庭,提供租房合同(协议)。

  (3)其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文山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准备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文山市辖区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云南省居住证》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证明(孩子不是文山市户籍,但父母有一方户籍在文山市或父母在文山市城区购房的,可以不提供居住证)。

  注:所有提供材料截止时间以当轮报名结束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文山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国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江  衡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庞  辛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朝慧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陆国兴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  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兴武 市住建局副局长

  彭永芳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城区各校(园)长、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张朝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省、州、市有关文件规定,统筹组织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市公安局。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做好招生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

  4.市住建局。对购房合同及公租房租赁合同进行核验。

  5.市政务服务局。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服务在云南政务APP运行,依托云南省“好差评”系统实时监测入学服务全流程评价数据,保障招生工作规范高效实施。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立招生咨询处,负责招生入学的政策解答及宣传工作。

  (二)规范入学手续。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报名注册情况,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属乡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文山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统一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中录取的学生确认新生名单,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注册,未在招生系统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办理相互转学手续。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须建立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动态台账并全程跟踪就学情况,确保100%入学。各校要依法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子女、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就学权益。

  五、其他事项

  (一)双胞胎(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参加同一所学校摇号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选择其中1名子女作为摇号代表参与电脑随机摇号,若该代表子女摇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增加同等数量学位。

  (二)无法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但能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第一轮第三批依次审核入学。一是能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并能提供购房合同及该房三个月的水电费缴纳凭证。三是划地安置且入住三个月及以上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安置协议及三个月的水电费缴纳凭证。

  (三)文山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按“两个一致”原则在所属服务区学校报名入学:房屋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提供不动产查询结果告知单和房屋产权情况书。

  (四)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携带本人及孩子本人的身份证明、境外人员在华居住相关证明,华侨还需提供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登记报名,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公办学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可申请入读其父母任职学校;民办学校举办者(董事会成员)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其举办学校。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一年级新生)可申请“长幼随学”。一是同一户籍家庭中多孩为同一小学同一服务区,且均符合城区第一轮招生条件的,其幼子(女)新入学时可申请与兄(姐)同校同批次优先入学;二是同一户籍家庭中,长子(女)因学校招生服务区调整或自愿放弃学位紧缺学校就读资格且符合城区第一轮招生条件,或长子(女)原属该校服务区但因学位不足被统筹至其他学校就读的,幼子(女)可申请与兄(姐)同校同批次按顺序入学;三是同一户籍家庭中,长子(女)不在幼子(女)所属学校服务区,幼子(女)符合城区第一轮招生条件的,可申请与兄(姐)同校就读,经同批次录取后依次安排入学;四是第一轮招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优先接收本校在读学生的随迁子女亲弟(妹)。申请“长幼随学”的家长须于6月30日前向兄(姐)就读学校提交《文山市城区小学长幼随学申请表》,若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将按照在读兄(姐)的年级从低到高顺序依次录取,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七)符合国家及省、州、市相关规定的军人、公安英模、烈士、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获记功及以上奖励或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等教育优待对象子女,由各主管部门审核资格并统一提交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八)市属初中学校在总招生计划内完成片区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城区小学自主招收部分学生,具体方案由各校制定,交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九)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实,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十)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随迁子女接受统筹安排的,按分配结果入学;不接受统筹安排的,自行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六、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文山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市五小旁)

  咨询电话:0876-2143300

  举报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2143323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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