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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中旗2025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2025-05-29 16:49:00 来源:察右中旗人民政府

导语】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中旗2025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已出炉,®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促进全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均衡发展,大限度满足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现将我旗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入学要求:

  1.2025年全旗中小学招生仍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根据所属辖区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源和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编班和确定招生人数。

  2.各中小学校招生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按照自治区标准班额要求: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分班实行阳光分班(抽签分班),公开分班过程和结果。严禁举办以重点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为名义的变相重点班。严禁增大班容量的现象发生。

  3.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至2025年8月31日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严禁设置学前班。

  4.初中招生对象为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5.对户籍是外旗县或外盟市务工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在我旗的务工单位证明(盖章)、社区居住证明(盖章)到教育股审验,由教育局根据各校初始年级班额情况,分配就读学校,所有待遇与本旗户籍学生相同。

  6.2025年新生入学,根据《乌兰察布市“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乌教通【2023】15号)文件要求,各中小学校需提前做好系统配置、招生程序测试与人员培训、线上办理工作宣传、招生政策和报名指南的公布和线上报名、线上审核、线上录取、结果查询等工作。通过精简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数据共享等举措,有效解决家长在提交入学材料时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同时,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未线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线下报名工作。线下报名监护人需持户口本、购房房本原件(或复印件、购房网签合同)到指定片区内学校审验入学。原则上按照居住地就近入学,如相近学校班额已满员,再行调整到就近的其他学校入学。

  7.各中小学校严禁排斥或拒收所属辖区内有自理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辖区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入学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学校要结合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选配认真负责的送教教师为其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使其在送教教师的教育、引导、服务下,身心得到发展。同时,辖区内随班就读和送教服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必须为其注册学籍。

  8.落实好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来我旗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教育体育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为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同一所学校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进行。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

  9.学生在入学1个月之内,必须为其注册学籍。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对于已被学校报名(录取),但未在规定期限到校报到的,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

  二、毕业生去向追踪:为进一步促进“控辍保学”工作,原就读小学对小学毕业生毕业去向要实行追踪调查,于9月20日前,详实统计本校毕业生的升学入学情况,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校长及班主任签字后,上报教体局教育股。

  三、招生范围及招生数:

  招生范围及招生数

  四、招生组织领导:

  成立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李  飞(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杨永青(教体局副局长)

  高俊文(教体局副局长)

  韩宏印(教体局副局长)

  杨永强(旗纪检委派驻教体局纪检书记)

  成 员:李国栋(教育股股长)

  李继明(督导室主任)

  罗丽峰(教育股副股长)

  陈利平(教育股副股长)

  崔秀敏(教育股干事)

  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联系人:李国栋

  联系电话:0474--5690287 监督电话0474-5690246  

  察右中旗教体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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