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奉节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已公布,6月9日至24日报名。©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县教委制定了《奉节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25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xx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切实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学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县教委教育科申请缓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入学录取依据。
(三)规范公平。统一使用全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任何学校和机构违反招生政策择校入学、提前入学的,视为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四)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委统一管理,在统一时间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满足服务区域内就读需求的原则,按照总体招生计划人数与上年度保持大体相当,兼顾城区扩容,结合学校近年毕业和招生的班数、学生数情况,下达今年各校招生计划。为探索紧密型教共体试点改革,永安小学、万胜小学教共体,西部一小、朱衣小学教共体按教共体安排招生计划。各校具体招生计划和招生服务范围见附件4、5。
四、招生办法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单校直升划片和多校抽签划片的方式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线上报名申请入学。
(一)奉节县户籍学生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入学。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为主要依据,在户籍地对口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非起始年级转学的,以标准班额为依据,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按招生政策优先顺序接收转学的学生,无空余学位的学校只接收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转学学生。
2.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线上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公办学校报名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
(二)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政策统筹类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城区扩建拆迁户,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县教委根据学龄儿童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到离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就读。报名时提交学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合法居住证明(市内户籍)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证明材料。城区有工资社保或营业执照、居住证的统筹安排到乡镇、街道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只有务工证明(合同)和租房证明(合同)的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农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教育督导责任区统筹安排到乡镇驻地学校就读。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奉节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户籍地应招生学校实施“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由家长提供残疾证或住院等证明材料向应就读的学校或在读的幼儿园申请,填写义务教育缓学审批表后,由应招生的学校或就读的幼儿园统一到县教委教育科审核备案。
(三)招生类别及录取办法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类别分为5个大类,按招生政策录取优先顺序排序为“三对口”类(分直升和抽签)、“户籍对口”类(分直升和抽签)、“政策统筹”类、“房产对口”类(分直升和抽签)、“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抽签)。招生录取时,按照各校招生计划和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各类别符合条件的学生。当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满额时,未录取类别的学生统筹调剂到同区域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四)特定类型招生
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体育、外语等特定类型招生由市级审核。承担和市级改革试点(实验)项目的学校,向县教委教育科申请开展特定类型招生。5月18日前,特定类型招生学校将《义务教育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审核表》报县教委,县级审核后统一报市教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录取工作完成后,县教委公示录取结果。外语、体育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相关情形说明
1.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增加父母婚姻登记信息和学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补充证明材料。
2.户籍与房产所在地属不同招生范围的,学生自愿选择按“户籍对口”类或“房产对口”类入学。
3.学龄儿童及父母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且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视为“三对口”类学龄儿童入学。录取优先顺序在标准“三对口”类之后。
4.因新购房入住或房屋过户,尚未核发房产证且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购房户子女起始年级入学时,按“房产对口”类在房屋产权地对口学校入学,需提交正规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补充证明材料。录取优先顺序在标准“房产对口”类之后。
5.房产所有人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学龄儿童及父母属奉节县户籍,且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在一起,但实际居住在一起,且父母在居住地无其他住房的,视为“房产对口”类子女入学,需父母提供房产所在地无房证明和与房产所有人的法定关系证明材料。录取优先顺序在标准“房产对口”类之后。
6.在城区或农村中心场镇购买“小产权”商品房的,需提交经属地乡镇或街道政府部门审核盖章的正规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后,视为“房产对口”类入学,录取优先顺序在标准“房产对口”类之后。
五、招生流程
(一)子女信息维护。5月12日至5月28日,所有申请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按教育督导责任区分批次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具体批次时间安排见附件2。进行信息维护前就读的园(校)将组织幼儿园大班、小学学前班和六年级学生家长到校培训,同时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完成子女信息维护、网上报名申请等操作培训。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公办学校6月9日至6月24日网上提交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家长,按教育督导责任区分批次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具体批次时间安排见附件2。其中,我县民办的夔门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17至19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由县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被夔门初中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夔门初中录取的学生,6月21日至6月24日回到“渝快办”专栏或专区进行网上报名,由公办学校“兜底”,按学生申报类别安排就读。
(三)网上审核录取。对已提交网上报名入学申请的,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审核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全县要在7月1日前完成入学审核,7月3日前完成录取。
(四)结果查询确认。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学校要根据我县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通过就读园(校)告知家长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县学龄儿童或家长应在7月7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7月10日前,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在“渝快办”上查看、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各校要深入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二)深入推进阳光招生。5月20日前,县教委通过政府网站、教育官微、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县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明确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结果查询、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日程安排等,宣传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推动全社会共同支持和监督阳光招生工作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并做好网上报名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确保家长全面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方式和入学政策。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坚持惠民有感,用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清理取消水电气费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严禁学校利用“渝快办”以外的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学校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校(幼儿园)教师,特别是毕业班教师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子女信息维护、网上报名和资料审核流程,规范操作。
(四)做好招生服务保障。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全县统一的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同时,组建专业、高水平的入学报名咨询及操作指导服务工作团队,选拔具有良好素质和担当精神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问题解决能力,及时回应家长诉求。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和相关学校要确保网上报名的设施设备完备,保障网络环境的稳定性,以便学生和家长能够顺畅地进行网上报名。对因设备或操作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设立代报名服务点,主动提供代报名服务,并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班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在招生高峰期有足够的人员提供代报名服务,协助学龄儿童家长完成网上报名。
(五)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校要全面落实2025年下发的《奉节县规范中小学招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招生管理平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严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从2025年起义务教育招生年级的均衡分班执行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并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资格与楼盘销售挂钩,严禁以任何理由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新签订购买商品房获得入学资格的协议。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严禁通过延长和缩短学制预录生源,严禁超纲超前教学,变相储备生源。
(八)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县教委将加大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的招生行为惩处力度,对漠视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学校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严肃问责;对查实的违规招生学校,从招生指标、资源配置、经费预算等方面减少支持,并向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学校以及书记校长考核降等降级;特别是在全市教育大会和中心城区规范招生专题会后和全县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工作会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因违规招生形成负面舆情的,学校校长免职处理;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对设重点班、实验班等违规情况的,学业质量优秀学校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考核分降低至本层次未位,计入学校年度考核;严厉查处违规招生或与义务教育学校勾连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县教委会同公安机关调查招生中利益输送行为,严厉打击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勾-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县教委违规招生举报受理部门设在教育科和行风办,举报电话:023-56660187、023-56520579。
附件:1.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2.2025年奉节县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报名日程安排
3.2025年奉节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2025年秋季奉节县小学招生计划及范围明细表
5.2025年秋季奉节县初中招生计划及范围明细表
6.2025年秋季奉节县义务教育报名登记指南
7.2025年奉节县“入学一件事”政策咨询及操作指导
服务联系方式(县教委及责任区)
8.2025年奉节县“入学一件事”政策咨询及操作指导
服务联系方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