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河东区2025年春季初中学生转学工作已出炉,以下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天津河东区2025年春季初中学生转学工作通知》,供您借鉴。
1.转学办理范围
七年级(2024级)八年级(2023级)
注:七年级(2024级)第一学期、九年级(2022级)第二学期开学后不办理转学。
2.网上转学申请时间
1月6日至1月13日(工作日8:30-18:00)
3.转学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河东区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
3.全国电子学籍号
(二)外省户籍学生需提供
1.在有效期内的河东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①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初中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②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如父、母、子女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转学。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②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在天津市其他区购房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东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
4.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是个人经商的,需提供河东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件(或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②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河东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所述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本人在河东区连续缴至转学登记日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连续缴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和“天津市医疗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单(个人)”。
5.全国电子学籍号。
4.转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1月6日至1月13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上传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2月13日收到现场验证电话通知。
4.现场验证。根据电话通知的具体要求,2月14日学生及家长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现场核验材料,现场核验地点另行通知。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5.到校上课。2月17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5.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6.几点提示
1.本通知中的“转学”是指初中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申请由本市外区转入的只接收河东区户籍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转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转学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验证的,不予安排学校。
4.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2月13日收到现场验证电话通知。
5.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
7.咨询电话
8411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