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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河区芦台街2025年春季随迁子女小学转学工作公告

2024-12-31 16:32: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天津宁河区芦台街2025年春季随迁子女小学转学工作已公布,下面是©忧考网为您整理的《天津宁河区芦台街2025年春季随迁子女小学转学工作公告》,仅供大家查阅。



1.转学登记


  转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2月10日(桥北街、大北镇、七里海镇、宁河镇、潘庄镇);2025年2月11日(北淮淀镇、造甲镇、俵口镇、东棘坨镇);2025年2月12日(丰台镇、板桥镇、岳龙镇、廉庄镇、苗庄镇),2025年2月13日(原学籍在外省、外区、芦台街及相关镇街补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非登记时间不办理此项业务。

  凡在2月17日以后进行转学登记的,全部实行统筹安置。

2.登记地点


  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教育局北胡同前行40米,左手边第一个防盗门)。咨询电话:69591381,或关注“宁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3.现场资格审核


  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2025年2月13日,芦台街随迁子女家长持相关材料到芦台二小审核转学手续。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③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法定监护人在芦台街合法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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