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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季天津宁河区芦台街户籍小学转学工作安排

2024-12-31 16:30: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2025年春季天津宁河区芦台街户籍小学转学工作安排已出炉,以下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2025年春季天津宁河区芦台街户籍小学转学工作安排》,供您借鉴。



1.转学登记


  转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2月10日(桥北街、大北镇、七里海镇、宁河镇、潘庄镇);2025年2月11日(北淮淀镇、造甲镇、俵口镇、东棘坨镇);2025年2月12日(丰台镇、板桥镇、岳龙镇、廉庄镇、苗庄镇),2025年2月13日(原学籍在外省、外区、芦台街及相关镇街补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非登记时间不办理此项业务。

  凡在2月17日以后进行转学登记的,全部实行统筹安置。                                                                                                                                                                                                                                                                                                                                                                                                                                                          

2.登记地点


  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教育局北胡同前行40米,左手边第一个防盗门)。咨询电话:69591381,或关注“宁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3.现场资格审核


  芦台街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芦台街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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