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扬州市普通高中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特长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扬教办发〔2018〕70号)文件精神,经考生本人申请、招生学校资格审查、招生学校专项测试等过程,现将2018年扬州市普通高中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特长生自主招生专项测试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
1.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9—25日。
2.公示监督电话为:87361122(市教育局党廉办),87361110(市教育局基教处),87952510(市中招办)。
扬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