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的货物,1年以上的债权也属于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2)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以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在一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与生产循环相关的产成品、应收账款、原材料尽管是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作为流动资产。
当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时,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