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相关规定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报名、制卷、准考证制作、考点考场设置、阅卷等考务工作。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一)考试时间:2016年7月17日
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是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合卷)。
(二)考试地点:昭阳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设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是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合卷)两个科目,每科目各100分,满分200分。
1、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现行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及现行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为参考教材。
中专学校和特殊岗位的专业考试科目以《昭通市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备注栏中明确的考试科目为准。
中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心理学等14个学科。
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7个学科。
幼儿园设幼儿教育1个学科。
2、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卷)
中学(含中专、高中、职高、初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考试范围。
小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考试范围。
幼儿园的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心理学考试大纲》、《卫生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为考试范围。
(四)笔试成绩要求。所有岗位各考试类别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的70%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少数民族学生报考全市145个少数民族村的本民族“双语”教师岗位的降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