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于2016年4月20日发布,请通过以下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8:00至5月13日17:00
报名网站:随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bsz12333.gov.cn)
报名入口:随州市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到经人社部门批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且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见习期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考生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规定。截止2016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并计入笔试成绩折算。“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加分优惠政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应提供相关审核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接收审核相关材料。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报考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