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对象
年度内自主择业到新疆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迁)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家属和子女。
⑵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报到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
②部队开具的组织介绍信。
③部队开具的供给介绍信。
④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⑥安置地拟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⑦新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和生活性补贴审核表。
⑧体检证明单。
⑶ 程序
①审核上述材料。
②材料真实、完备者,自治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开具《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安置地(地州市)军转管理部门报到。
⑷时限
每年8-10月(具体时间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材料齐全,当日办结。
⑸政策法规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转联〔2001〕6号)。
⑹公开形式
人员安置接收条件、程序及流程公开
⑺责任处室、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沈平江 0991-2695385 263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