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土地估价师>导航 > 备考辅导 >新疆

新疆耕地占用税将提高4倍

2008-10-26 22:50:00 来源:无忧考网
  新《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近期将在新疆实行。3月19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房地产税处了解到,自治区地税局已拟定相关办法,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年内即会实行。
  “修订后的新耕地占用税税额较以往税额提高4倍。”自治区地税局房地产税处副处调研员任树慧表示,新条例取消了旧条例有关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等项目占地免税的规定。
  耕地占用税税额提高约4倍任树慧表示,新条例新增加一档低税额:“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水运航道占用的耕地,将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他说,今年起,随着我区铁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进展,新条例实施后,将会为我区带来大量税收。
  根据新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新耕地占用税税额较以往税额提高4倍。即: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由2元至10元提高到10元至50元;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2亩以下(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由1.6元至8元提高到8元至40元;人均耕地在2亩以上3亩以下(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由1.3元至6.5元提高到6元至30元;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由1元至5元提高到5元至25元。
  减免税申请须由国务院批准新条例还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给予减税或者免税。”任树慧说,这意味着,该条例确定实施后,有关建设项目减免税申请,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
  在谈到新条例中提高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的主要参考依据时,任树慧表示,相关部门在修订条例时主要参考了四方面的因素:一是物价上涨因素;二是地价上涨因素;三是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四是更多筹集用于“三农”的资金。
  任树慧表示,在剔除边境农牧场、团场、边境乡的平均税额后,各地、州、市的实际平均税额不得低于自治区核定的平均税额。
  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征税范围根据介绍,旧条例中,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而此次修订后的新条例将这两类企业纳入征收范围。
土地估价师新疆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