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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待遇

2013-07-03 14:00:00 来源: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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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详见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

  2.特岗教师服兵役的情况。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教育厅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我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我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为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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