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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支持北部湾发展

2008-07-17 22:39:00 来源:无忧考网
  今年初《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实施后,广西国税局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主动融入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广西国税部门组织编写《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汇编》,落实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监督,确保用好用足税收政策。2007年,处于北部湾核心区的南宁、北海、钦州和防城港四市国税部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退税42.39亿元,占同年广西国税系统减免、退税总额的41%,占北部湾四市同年国税收入总额的41%。其中,防城港市国税局2007年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厂办理退税申请30多批,共给予税收优惠3亿多元。北海市国税局给北海火电厂减免企业所得税达1544万元。
  广西各级国税部门根据企业和行业的纳税特点,收集整理纳税人急需了解的纳税问题,举办税企座谈会和税收培训班,开展针对性强和实用性强的税收培训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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