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房县审计局为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审计的工作重点,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基础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审计监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涉农审计工作力度,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一、提高认识,科学安排,把审计工作中心移到新农村建设上。
一是提高对审计服务新农村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审计工作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必须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审计的中心工作,将服务“三农”、服务新农村建设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二是明确审计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树立“大农业审计”观念,以资金为主线、项目为载体、效益审计为方向,对各项涉农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环节实施全面的审计监督,统筹安排,确保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年年审。三是突出审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将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农民切身利益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注重对“三农”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
二、以目为主线、紧扣资金流向,围绕新农村建设展开审计工作。
一是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增长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对粮食直补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二是围绕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村通公路硬化”工程项目审计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审计。三是围绕促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涉农资金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四是围绕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农村财务状况专项审计调查和困难乡镇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五是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加强领导干部涉及“三农”问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六是围绕促进农村税费改革,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联系点税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涉农收费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三、创新手段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横向上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和审计决定落实力度,提高涉农工作相关部门落实审计建议的效率;纵向上加强审计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在安排涉农审计工作时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审计、检察部门协调配合,统一组成综合审计组,协同工作,建立经验交流机制,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在开展重点审计工作的同时,重视运用专项审计调查手段,从宏观着眼,从更大范围入手,通过对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的调查,深入分析、及时反映普遍性、苗头性和典型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四、注重农村实际,明确审计目标。
一是突出涉农政策的落实。在实施涉农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要将主要目标定位在促进各项涉农政策的落实。基于基层实际情况,注重促进涉农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管理上的整改和提高,可以适当减少对被审计单位的处理处罚,避免本来就紧张的基层财政因处理处罚而出现更加困难的局面。二是强调涉农项目和资金的效益性。针对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资金投入相对不充足的情况,涉农审计在关注资金的真实、合法性基础上,关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益,从立项、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审计,重点查处和反映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从根源上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加强综合分析,服务宏观决策。
“三农”问题涉及面广,农业、农民、农村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很多问题不能简单从账面上反映。审计机关在安排涉农审计项目时,注意加强综合分析,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通过相关调查,了解涉农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影响涉农政策执行的重要方面,找准关键问题,从客观上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理顺机制、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六、建立审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监督机制。
一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调查研究,把握好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政策和投入、重点建设项目及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情况,做好中、长期审计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二是要加强审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充实审计力量,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审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培养审计人员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培养、造就一支作风过硬,具备专业能力的、比较稳定的农业审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