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3﹒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对在选调高校1范围就读的,可以放宽至校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和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报考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巡视机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法院系统法律类专业要求职位的,大学本科、研究生均须为法律类专业;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省司法厅法律类专业要求职位的,录用时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须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报考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类别II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须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按服役年限适当放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程序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于11月1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发至邮箱jssxds@126.com。
报考人员于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月2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1月3日16∶00。
2﹒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地区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若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数量达不到3∶1,相应调减选调数量。
(二)乡镇(街道)职位选调
1﹒推荐报名、资格审核。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程序一致。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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