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地选择为我市的考生。
二、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领证时间:2026年10月8日起,工作时间段内(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领证地点:报考时选择的报名点(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三、领取方式
合格人员凭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的考试成绩合格单(有证书管理号)、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申请代领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外,还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
第二步:点击进入“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模块。
第三步:进入“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模块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信息查询”界面,点击“初级、中级”并进入相关页面。
第四步:按要求分别输入“报考级别”、“年度”、“省份”、“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后,点击“查询”。
第五步: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上的“证书管理号”查询自己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
证书管理号第12至15位,为领取报名点代码。如31702XXXXXX0803XXXXX证书管理号第12至15位是0803,其报名点为襄阳市樊城区,该考生应到樊城区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此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二)凡有考试通过科目的考生视同完成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由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在年度考试工作结束后统一导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无需本人操作。
(三)证书发放是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可以错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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