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设置
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成绩滚动管理规则见附件。
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5小时。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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