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全部通过网上阅档和录取。
(一)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执行一个批次在网上招生
各招生学校按学校所在的区域具体组织录取,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考生志愿、中考等级成绩,按1:1的比例投档。
(二)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志愿投档,无志愿的不予投档,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征集志愿填报。
(三)录取时间
(1)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时间:7月17日上午8:00-12:00。
注册时间:7月18日下午至19日18:00。录取结束后要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时组织报名、注册、缴费工作。
补录时间:7月20日15:00-18:00。
补录注册时间:7月21日。
(2)凡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并需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缴费。不按时报到的学生信息不再纳入补录范围。
(3)核准学籍。所有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于7月30日前将全部录取学生名册上报市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正式学籍。各高中学校在录取结束后要把所有网上已录取的学生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凡不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的考生如进入我市高中阶段就读将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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