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高中招生(含自主招生)文化考试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二为一。2026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为740分,按中考相关科目分值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0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普通高中招生以学生初中学业水平十科考试总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并将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即全市统一考试十科平均成绩合格,考查各科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学生不得录取为普通高中学生。除经批准有学科类自主招生计划或科创班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可组织相应测试外,其他学校不得以招生为目的另行组织文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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