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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 企事业单位“智汇鹤岗”校园引才活动公告

2025-09-12 11:32:00 来源: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无忧考网从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 企事业单位“智汇鹤岗”校园引才活动公告》已发布,本次引才活动拟引进应、往届毕业生359人。其中,事业单位拟引进219人,企业单位拟引进1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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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有关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精神,经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事业单位“智汇鹤岗”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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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才计划

  本次引才活动拟引进应、往届毕业生359人。其中,事业单位拟引进219人,企业单位拟引进140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2)。企业单位岗位(附件2)本年度内均可报名,引进条件、程序等由企业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4日(含)至2007年9月13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为40(含)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4日(含)至2007年9月13日(含)期间出生,相关高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为45(含)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4日(含)至2007年9月13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6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相关证件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未按期取得者,取消其报考或引进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6年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才采用发布公告、专场招聘会宣传、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才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gang.gov.cn)发布。

  (二)专场招聘会时间安排

  按照工作安排部署,设定哈尔滨、北京、济南、兰州、成都等城市召开专场招聘会,结合学校专业及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宣讲人才政策。

  专场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哈尔滨(黑龙江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地点:黑龙江大学A区体育馆1楼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2.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就业中心3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68号

  3.济南(山东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 A 座室外招聘场地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4.兰州(兰州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职慧空间1楼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5.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楼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专场招聘会时间地点因统一调整变更的,将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公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9月14日9:00-10月17日17:00期间登录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鹤岗市报名系统(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3576)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引进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认真阅读《诚信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其中,报考鹤岗市中医医院“专业技术岗18”“专业技术岗19”(岗位代码2025018、2025019)的非2026年毕业生需额外上传签字盖章的《人事档案保管证明》(附件3)、《未落实工作毕业生书》(附件4)和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2.网上资格初审。引进单位于2025年9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2:00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国庆及中秋等假日期间暂停初审)。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初审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初审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需补充材料人员应在10月18日11:59前补齐材料并上传至报名系统,10月18日12: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引进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关注鹤岗市人民政府,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时限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直接面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网上缴费。本次引才活动无需缴纳考试费用。

  4.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四)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结合方式开展。根据用人单位需求,部分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医疗类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并在附件1“面试方式”栏中标注,未标注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绥滨县、萝北县硕士研究生岗位及鹤岗市中医医院“专业技术岗18”和“专业技术岗19”(岗位代码2025018、2025019)均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开展,无笔试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关注鹤岗市人民政府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设置低合格分数线,低于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对于需要笔试的岗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在与拟引进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若高于5:1,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特殊情况经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低合格分数线(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针对直接面试的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知为准):

  ①《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诚信报考书;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⑥报考鹤岗市中医医院“专业技术岗18”“专业技术岗19”(岗位代码2025018、2025019)的非2026年毕业生考生,需额外提供签字盖章的《人事档案保管证明》(附件3)、《未落实工作毕业生书》(附件4)和社保缴纳记录原件;

  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1)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履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2)试讲形式面试岗位,应聘者根据给定教学主题或知识点模拟授课,主要测试应试者教学素养、教学表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3)医疗类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对于需要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对于直接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考生时刻关注鹤岗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具体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成绩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对于直接面试的岗位,采取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引进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有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引才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终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报考鹤岗市市直事业单位,符合《鹤岗市人才振兴工作推进措施》(鹤发〔2022〕25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报考鹤岗市萝北县事业单位,符合《萝北县“梧桐计划”人才振兴金十条》(萝人领发〔2025〕1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报考鹤岗市绥滨县事业单位,符合《绥滨县“汇”人才“促”发展十五条(2025修订版)》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报考企业人员可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引才相关信息通过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单设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人数、专业限制,与我市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即可联系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报名,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引进后编制按照专业特长及本人意愿落在相应单位。联系电话:0468-3350305(本电话仅用于接收博士研究生报名,不负责解答公告相关内容,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六)绥滨县、萝北县岗位设置低服务期限。其中,绥滨县岗位(岗位代码2025070-2025086)服务期限为3年,萝北县岗位(岗位代码2025087-2025116)服务期限为5年。

  (七)各引才主管部门负责咨询解释岗位报考问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2.《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3.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4.未落实工作毕业生书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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