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牡丹江立新实验小学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已公布,7月14日起报名。©无忧考网为您整理的《黑龙江牡丹江立新实验小学2025年秋季招生公告(7月14日起报名)》,供大家阅读。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4日—7月20日
2.补报时间:
2025年7月26日—7月28日
3.录取时间:
2025年7月31日
如网上报名确有困难,请携带报名所需所有材料于7月19日上午8:30——11:00到立新实验小学,学校会现场给予您指导和帮助。
西三校区:北楼一楼中门厅
江南校区:北楼一楼中门厅
3.招生学区范围
立新实验小学(西三校区)学区范围:
西三条路以东,新安街以南,西二条路以西,月牙湖以北。
所属小区:北龙艺花园小区、月牙湖小区、司法局小区、西新安小区、佳和馨居小区。
立新实验小学(江南校区)学区范围:
乌苏里路以东两大片区
1.乌苏里路以东、海浪河路以西、牡丹江大街(原八面通街)以南、江南五道街以北;
2.乌苏里路以东、镜泊湖路以西、兴隆街以南、牡丹江大街以北(原八面通街)。
所属小区:恒大绿洲小区、维罗纳花园小区、彩虹湾小区、牡丹公馆小区、东大百福汇小区、海洋宜家小区、蓝山国际小区、江达翰林城小区、碧桂园小区、江南民族嘉园小区。
4.特殊政策调整
立新实验小学江南校区实际招生时,若第一批次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与第二、三、四批次学生共同采取双选到江南实验学校分校或立新实验小学西三校区就读政策。
5.招生批次
请仔细阅读,确定孩子所属批次,不要报错,以免影响报名!
1.第一批次:“两个一致”(有房有户)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地址一致;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
2.第二批次:住老人房
户口为本学区片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市内均无房产,居住在学区内产权为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
3.第三批次:有房无户
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款发票在学区内,但户籍不在本学区或非本学区农业户籍的适龄儿童。
4.第四批次:有户无房
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市区范围内名下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5.第五批次:无房无户
租住在学区内的随迁子女。
6.操作流程
牡丹江市2025年小学招生报名家长端操作指南
家长可以点击上方蓝色链接
查看报名操作流程指南
具体流程
(1)家长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3)点击【招生公告】查看招生报名相关政策通告。
(4)点击【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报名流程操作指引。
(5)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注意:立新实验小学是“市直属”学校)
重要提示
(1)一个手机号码仅可一名学生报名使用。
(2)学生报名时,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3)双胞胎需要在填报孩子信息时选择“双胞胎”。
(4)请关注报名平台: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及学校的微信公众号(立学焕新),建议家长开学前不要取消关注。
(5)如公寓情况需要注意:六年为一个学位。
7.图片上传提示
下面为材料上传及文字填报说明,请认真阅读!
请按下列说明提前将材料照片拍好,存在手机中。按照平台要求上传学生证件照片、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相关材料图片。
1.所有上传图片均为原件原图,需保证清晰、详尽、全面、充分,以确保顺利、快速通过审核。
2.学生照片:一寸蓝底照片(电子版),满框上传。(一寸蓝底照片请选择证件照,而非生活照。)
上传时,按不同批次标注的序号逐个上传。
第一类“两个一致”所需材料:
户籍:1.出生证明;2.户口簿首页;3.户口簿户主页;4.户口簿父母页;5.户口簿孩子页;6结婚证。
房产:1.产权人身份证正面;2.产权人身份证反面;3.房屋产权编号、产权人页;4.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页。
监护人:1.身份证正面;2.身份证反面。
第二类“有户老人房”所需材料:
户籍:1.出生证明;2.户口簿首页;3.户口簿户主页;4.户口簿父母页;5.户口簿孩子页;6结婚证。
房产:1.产权人身份证正面;2.产权人身份证反面;3.房屋产权编号、产权人页;4.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页。
监护人:1.身份证正面;2.身份证反面。
第三类“有房无户”所需材料:
户籍:1.出生证明;2.户口簿首页;3.户口簿户主页;4.户口簿父母页;5.户口簿孩子页;6结婚证。
房产:1.产权人身份证正面;2.产权人身份证反面;3.房屋产权编号、产权人页;4.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页。
监护人:1.身份证正面;2.身份证反面。
第四类“有户无房”所需材料:
户籍:1.出生证明;2.户口簿首页;3.户口簿户主页;4.户口簿父母页;5.户口簿孩子页;6结婚证。
房产:房屋租赁证。
监护人:1.身份证正面;2.身份证反面
第五类“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户籍:1.出生证明;2.户口簿首页;3.户口簿户主页;4.户口簿父母页;5.户口簿孩子页;6结婚证。
房产:居住证(适龄儿童及至少一名监护人的居住证)
监护人:1.身份证正面;2.身份证反面。
居住证照片上传到其他证件照片中:1.孩子居住证正面;2.孩子居住证反面;3.父母居住证正面;4.父母居住证反面。
注意事项:
1.离异家庭需在“其他证件照片”中上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2.期房、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3.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后,派出所、房产局等主管部门将严格审核户口簿、房产证等,对疑似“假户口”“假产权证”“假出生证明”的将由相关部门依规严肃处理。
4.适龄儿童缓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对口小学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及相关证明,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次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5.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统筹安排,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和在我市的居住证。其中,江南校区随迁子女,市教育局将统筹安置到市区内部分直属及四城区小学入学。
6.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当年招生实际和学位情况,参照《牡丹江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办法》(牡发〔2018〕21号)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的《关于协调落实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函》等相关文件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7.外籍学生管理:全市适龄儿童、朝鲜族适龄儿童及国际(非中国籍)适龄儿童,可选择市朝鲜族小学入学。
8.多孩子女长幼随学:为帮助多孩子女家庭解决接送问题,如入学儿童的长兄长姐曾依据我市可多选学校就读政策入学,该儿童2025年入学时则可在条件完全符合所在学区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基础上、且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选与长兄长姐同校就读。
8.文字填写提示
户籍信息填写
1.文字填写需与户口上的内容完全一致,完整、准确,地址详细到门牌号。避免错别字、注意区分大小写。
2.家庭地址中无村屯或小区的可填“无”。
3.无需提供居住证批次的,在居住证信息板块,填写“无”。
房屋产权信息填写
1.选择房产类型时,注意自己的产权证是“不动产权证书”还是“房屋所有权证”。
2.选择房产类型时,注意自己的产权证是“不动产权证书”还是“房屋所有权证”。
3.所有类型房产信息,按册本顺序页上传,房屋产权编号/合同编号页、产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页、详细坐落地址页、合同签订公章加盖页。
9.其他事宜
因为报名学生较多,系统中不能保证按报名时间排序,如果您未收到驳回或学校电话,请耐心等待,每位报名的学生均会审核到。请家长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请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畅通。
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西三校区:18245392142
18746778629
江南校区:13251530009
13694676978
咨询时间:早08:30—晚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