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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宣州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2025-07-14 17:00:00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

导语】安徽宣城宣州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根据《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按照户籍“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招生原则。

  (三)严格执行户口簿和居住地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原则。

  (四)严格执行平行划分班级、均衡配置师资的原则。

  二、入学对象

  宣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就业人员子女。

  三、学区划分

  (一)市区公办学校负责安排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见附件1)。

  (二)各乡镇学校负责安排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到本地学校入学(其中,寒亭、文昌学校实行“双学区”就近入学)。

  (三)民办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办法选择入学。

  四、入学办法

  (一)市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优先安排辖区内户籍(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本工作意见发布之日前,下同)与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且产权占比大于50%,下同)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次安排只有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再次安排只有辖区内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学位仍有空余、家长有需求,可按照出生先后顺序适当接收秋季入学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但截止2025年12月31日须年满六周岁。

  2.新生家长可以通过皖事通“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登记工作(7月1日至7月4日);也可以携带户口簿、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出生证等原件(或电子证照)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学校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学校初审(含“线上”登记的)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复核,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报名、注册。被公办学校录取的,不得再申请民办学校入学。

  3.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等入学,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就近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4.国家工作人员调动、合工大宣城校区教师、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宣州区招商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等入学,按照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执行。

  5.外来、进城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执行以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宣州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区教体局根据相关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6.奋飞学校负责接收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小区且户籍已迁入该辖区的适龄少年,接受公办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其他不符合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入学,参照市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执行。具体方案由奋飞学校拟定,报区教体局审定后执行。

  7.相关区域(小区)试行“双学区”划分入学,满足学生家长在一定范围选择的需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只能选择某一所学校登记入学;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因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实行“长幼随学”政策。

  (二)市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宣州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派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回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录取学生数占本校招生计划。

  2.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登记信息(网址:http://dj.changyan.com/xzqweb——备注:该网址招生工作结束后关停),每生可首选、备选各一所初中登记。学生或家长可以登录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电脑派位分配新生学位由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

  3.网上报名登记信息须真实有效,谁填报,谁负责。凡电脑派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确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学生家长签字申请(并附佐证原始资料等),经录取学校同意,报区教体局审核后,回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接受。

  4.市区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严格实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杜绝人籍分离。凡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由区教体局责令整改,酌情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若有违纪违法现象,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学校要提前明确、性告知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学校要增强入学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将招生文件、学区划分、新生名单等相关内容在学校宣传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阳光招生,支持社会力量监督,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二)依法保障。各学校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杜绝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明确职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班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按时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市区各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按时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民办教育协会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严明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监督,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及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附则

  (一)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工作时间由区教体局安排,6月27日出台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公办学校:7月1日至7月4日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登记,或7月5日至7月6日到所在学校报名处进行现场报名登记,7月11日前完成审批。市区民办学校:7月12日至7月15日网上登记,7月18日电脑派位、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本工作意见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63-3013711、3024395;招生监督电话:0563-3027363。

  附件:1.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学校学区划分范围

  2.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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