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湖南衡阳蒸湘区高新片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出炉,7月28日-8月12日报名。©无忧考网为您整理的《2025年湖南衡阳蒸湘区高新片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7月28日-8月12日报名)》,供大家阅读。
1.招生原则
(一)公办小学
1.相对就近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2.“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有序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同时确保区域内学位满足入学需求、所有适龄儿童有学上。因外地回衡、随迁子女等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学位不能满足入学需求的情况,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学位供给。
3.相对稳定原则。统筹考虑蒸湘区高新片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且保持相对稳定。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相关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民办小学
按照“计划到校、超员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三)公民同招
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公办小学与民办小学同步招生。
2.招生政策
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确实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出书面缓学申请,并出示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确诊病历到市教育局审批、备案。
(一)公办小学招生
1.蒸湘区高新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规定
具有蒸湘区高新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据学生本人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以下四种(任选一种)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名注册登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①下载“湘易办”APP或登录“湘易办”小程序,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立即办理”中,进入“衡阳”,选择“中心城区”统一报名。②关注“衡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办事服务”进入“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③登录“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43821/index.htm),点击“立即办理”进入“衡阳”,选择“中心城区”统一报名。④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s://www.hhyedu.com.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迁入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前,下同)。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房屋必须为住宅性质且产权明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拥有50%及以上产权,下同)。
①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的,须提供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无房证明、适龄儿童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③适龄儿童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
④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随迁子女是指在蒸湘区高新片区稳定居住、就业或经商的非衡阳市城区户籍人员子女。按照加快建立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就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有序入学,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择校行为。随迁子女就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平台报名。第一次报名,依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地址选择对应的服务片区学校。若对应的服务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接收入学,系统将发送信息提示再次选择学校报名(截止8月17日)。第二次供报名选择的学校为二塘小学、长胜小学,家长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名。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明:随迁人员在蒸湘区高新片区的有效房产证或居住证。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蒸湘区高新片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蒸湘区高新片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在蒸湘区高新片区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规定。具有蒸湘区高新片区户籍,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4.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二)民办小学招生
1.依法依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相关政策法规,在规定区域内依法依规招生,切实做到不超计划招生、不违规跨区域招生。蒸湘区高新片区的市直管民办小学(衡阳市第二船山实验小学、香江水岸成龙成章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直接管理,并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各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报名。
2.超员派位。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微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微机派位由市教育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实施,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和教师等代表对微机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招生计划及招生服务片区划定
市教育局根据公办小学办学条件和规模、就学需求预测等情况制定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根据“规民”政策制定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公办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划定详见附件1《2025年蒸湘区高新片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实施方案》。
4.招生流程
(一)招生报名
1.公办小学报名。7月28日-8月12日,符合蒸湘区高新片区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房产证地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上传相关证件原件照片。每个学生报名时,只能准确对应公办小学的招生服务片区填报一所公办小学。
2.民办小学报名。7月28日-8月12日,符合蒸湘区高新片区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条件且有就读意愿的,在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限填报一所民办小学。
(二)信息核验
1.民办小学。8月13日,对报名民办小学的学生信息进行核验。
2.公办小学。8月13日-17日,对公办小学报名学生信息进行核验。截至8月15日,未收到报名平台反馈信息或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无法核验通过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于8月16日-17日,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核验。
8月18日-20日,核验未通过的学生家长第二次登录报名平台申报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报名信息无法核验通过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本次报名的学校现进行场核验。
8月21日-22日,市教育局复审各校核验结果,并根据学位情况进行调剂。
(三)招生录取
1.民办小学。8月14日,市教育局组织报名通过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微机派位;8月15日,公布民办小学录取结果;8月18日-20日,未派中的学生家长可继续申报一所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
2.公办小学。8月26日,各公办小学向市教育局上报核验通过的学生名单。8月27日起,填报公办小学的学生家长可在报名平台查询录取信息;秋季开学时(具体开学时间以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为准),请家长带新生到学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5.注意事项
(一)招生入学时间要求: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录取查询、报到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转学申请要求:2025年秋季学期,蒸湘区高新片区非起始年级没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不接收学生转入就读。蒸湘区高新片区户籍学生或随迁子女申请转学,请于8月18日-22日持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等相关证件到市教育局登记审核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登记地址:衡阳市教育局三楼318室,咨询电话:0734—8811452。
6.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已成立2025年蒸湘区高新片区招生工作专班,统筹该区域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专班,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2025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各级工作专班自动撤销。
(二)强化部门联动。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渠道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凝聚招生工作合力。
(三)规范工作程序。所有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不得违规超计划招生。所有招生学校必须坚持先审批后入学的原则。入学手续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入学过程中,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四)严格信息核验。严把新生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审核关,严防弄虚作假。各学校使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必要时应入户核查。核验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五)规范学籍管理。各校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寄读、借读、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未经入学审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规范完善小学生电子信息,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遏制学生无序流动、有效控辍保学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六)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文化考试,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用金钱、礼物等招揽、买卖生源;严禁分快慢班、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一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解释。
附件:
1.2025年蒸湘区高新片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实施方案
2.蒸湘区高新片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