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陕西咸阳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7月17日至22日报名。®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陕西咸阳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7月17日至22日报名)》,供您借鉴。
1.工作目标
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2.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双方或一方须具有入学地居住证)。
七年级招收六年级毕业生。
3.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统筹调剂、就近入学”原则(就近入学不等同于最近入学)。实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等为补充”和公办、民办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4.招生时间
线下预审时间:7月8日9:00-7月15日18:00
线下审核地点:
咸阳市高新梦桃学校(小学部)
咨询电话:029-33586795,029-33586796
咸阳市高新梦桃学校(初中部)
咨询电话:029-33586797,029-33586798
咸阳高新第一学校
咨询电话:029-33358320,029-33358918
7月8日至15日,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监护人)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初审。资料初审通过的,发放初审合格提示条、网上登记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未通过的根据提示整理好资料后再进行审核。再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线上正式填报时间:7月17日9:00至7月22日18:00
审核时间:7月24日至26日。
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27日在审核通过学校领取。
5.招生程序
(一)入学方式
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要求,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启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实行线上填报、线上审核、线上录取“一网通办”。
1.公办学校招生。按照招生区域划分和学校招生计划,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实行线上填报、线上审核、线上录取。
2.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家长提供有关文件规定应享受优待资格的相关资料原件7月8日至15日在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学。
(二)办理流程
移动端(手机)办理流程:1.申请人下载秦务员APP,实名注册并登录;2.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指引,在线提交材料;3.在秦务员APP随时查看办件进度。
PC端(电脑)办理流程:1.申请人实名注册并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2.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指引,在线提交材料;3.在陕西政务服务网随时查看办件进度。
(三)选报类型及入学所需材料
1.咸阳高新第一学校
(1)户籍类是指学生具有秦都区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招生区域内,分为两种情况: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
①房户一致类: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家庭实际居住所持产权住房都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所需材料: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
②房户不一致类: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招生区域内,但在招生区域内无房产,即有户无房;
入学所需材料: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庄基证、土地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2)随迁子女类:是指户籍在秦都区外,但在秦都区居住半年以上的经商、务工等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情况分为: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类。
入学所需资料: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务工合同(务工证明)、社保证明、招生区域内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证明原件。
2.咸阳市高新梦桃学校
(1)高新区企业职工子女类:是指咸阳高新区所辖企业(或单位)职工子女;咸阳高新区管委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入学所需资料:需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簿、单位工作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2)户籍类是指学生具有兴平市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招生区域内,分为三种情况: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及其他。
①房户一致类:是指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户籍及家庭实际居住所持产权住房都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所需资料: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
②房户不一致类: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招生区域内,但在招生区域内无房产,即有户无房;
入学所需资料: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庄基证、土地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③其他类: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因非本人原因造成无法落户在招生区域内,但在招生区域内持有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所需资料: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购房合同或购房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类:是指户籍在兴平市外,但在兴平市居住半年以上的经商、务工等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情况分为: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类。
入学所需资料: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居住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务工合同(务工证明)、社保证明、招生区域内的租房合同证明原件。
选报注意事项: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者,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种作为入学条件进行登记,且只能登记一所学校。招生过程中学生报名、资料审核、录取、调剂派位都在陕西省教育厅“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平台完成。家长要如实填写入学信息,提供真实户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资料,按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网上招生平台。招生平台实现公安、人社、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自动比对学生户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社保缴纳等信息,辅助入学资料真实性审核。对使用虚假证件和伪造入学资料者,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登记信息一经填报,不得修改,因信息登记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招生顺序
一年级、七年级按各学校招生计划分类分批审核,按照政策优待类---高新区企业职工子女---房户一致类---房户不一致类--其他类---随迁子女类依次审核。
6.温馨提示
1.提供的所有资料签发(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7月4日前;
2.房产所有者须为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祖父或祖母名下的,祖父、祖母、监护人和适龄儿童须在同一户籍本上,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按照陕〔 〕咸阳不动产权第〔 〕号填写;
3.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同一个户籍本上。
4.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咨询地点及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咸阳高新区高科三路中韩产业园A区305办公楼一层
咨询电话:029-33350161
029-3335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