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陕西宝鸡千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已出炉,©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深入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5〕5号)和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市教发〔2025〕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落实教育强市建设要求,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全面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千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明强 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拴祥 县教体局副局长
张 辉 县教体局正科级督学
闫治行 县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罗永平 县教体局教育股股长
师云举 县教体局政秘股股长
何 鹏 县教体局督导室主任
王 龙 县教体局人劳股股长
李 刚 县教体局项目办主任
王振国 县教体局计财股股长
李泉山 县教体局稳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三、总体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县教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县教体局的统筹安排下,具体负责政策宣传、登记审核、招生录取等工作。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托陕西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教育入学一件事”,按照全县义务段学校服务区范围,监护人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信息,学生身份证号码是检索信息,监护人根据子女户籍或住房所在区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实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区分类,梯次招录”的原则。在划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基础上,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顺序,第一批次录取服务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少儿入学;第二批次录取服务区内户籍一致的适龄少儿入学;第三批次录取服务区具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少儿入学;第四批次录取服务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入学。
(四)坚持“统筹调剂,随机派位”的原则。根据各批次录取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在学校招录人数已满或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统筹调剂或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适龄少儿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一)具有千阳县正式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脱贫家庭子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结合实际居住地,按照招生区域划分,纳入相应学校招生范围。
(四)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五、片区划分
(一)初级中学:
1.红山中学:本县非农户籍居民子女;‚城关镇惠家沟村和高崖镇户籍居民子女;水沟镇纸坊沟村五至八组、英明村、柿沟村、丰头村户籍居民子女;④什坊街以西购买住房并实际入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⑤什坊街以西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户子女(租住人符合政策规定的租住条件,并与适龄子女户房一致)。
2.城关中学:城关镇千川村、新民村、城内村、西关村、北台村、红升村、段坊村、新兴村、冉家沟村、侯家坡村户籍居民子女以及在上述村购地自建房居民子女;‚水沟镇纸坊沟村一至四组及张家塬镇辖区户籍居民子女;什坊街以东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④城区租住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随迁人员子女。
3.南寨中学:南寨镇、崔家头镇辖区居民子女。
4.寇家河中学:草碧镇辖区和水沟镇新中村、夹咀村、水沟村、裕华村、辛家沟村、三泉村居民子女。
(二)小学:
1.启文小学:千河北岸:望鲁台牌楼以东(国税局家属楼、富强花园、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交警队家属楼、民族花园、乡镇楼、地税局家属楼等望鲁台牌楼以东区域)--宝平路以北--团结路以东城区居民子女、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千河南岸:桥南宝平路-龟山口以东城区及城郊居民子女;城关镇:惠家沟村七至九组、城内村、北台村、新民村和西关村一至五组居民子女。
2.燕伋小学:千河北岸:望鲁台牌楼以西--宝平路以南--团结路以西城区居民子女、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千河南岸:桥南宝平路-龟山口以西(包括高崖小区、庙岭小区)城区居民子女;城关镇:惠家沟村(宝平路以西)、西关村六至八组、侯家坡村和段坊村居民子女。
3.元明寺小学:城关镇冉家沟村和水沟镇纸坊沟村一至四组(就近原则)以及城郊需寄宿的居民子女。
4.崔家头镇中心小学:崔家头镇辖区居民子女。
5.南寨镇中心小学:南寨镇辖区居民子女。
6.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千川村居民子女。
7.张家塬镇中心小学:张家塬镇王家庄村、晖川村、柳家塬村、南湾岭村、寺坡村、双庙塬村、观明村居民子女。
8.文家坡小学:城关镇红升村和张家塬镇新文村、曹家塬村、宝丰村、七一村居民子女。
9.草碧镇中心小学:草碧镇草碧村、罗家店村、邢家塬村、上店村、白村寺村、龙槐塬村、董坊村、坡头村和寇家河村居民子女。
10.水沟镇中心小学:水沟镇新中村、夹咀村、水沟村、裕华村、辛家沟村、三泉村居民子女。
11.柿沟小学:水沟镇纸坊沟村五至八组、英明村、柿沟村和丰头村居民子女。
各中小学开学前要对招生服务区以及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流程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建立网上招生平台,小学、初中入学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入学。小学入学学生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小学生入学程序:
1.公布学校服务区范围、招录条件等信息。
2.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对应县区,按照服务区范围,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
3.学校依据学生监护人网上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网络审核一致的予以录取确认,网络第审核不通过的,根据审核不通过提示内容,补充相关资料再次网上提交。第二次审核不通过的,根据审核不通过提示内容,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学校线下现场办理。
4.依据招录条件录取,公示招录结果。
5.向学生监护人发送录取信息。
6.正式入学,注册学籍。
七、所需资料
1.新入学学生需将户口簿户主、监护人、入学学生本人页面拍照上传招生系统“户籍信息佐证材料”栏目内;将房产信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自建房、网签备案合同、土地证、拆迁安置协议)拍照上传“房产信息佐证材料”栏目内;将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协议拍照上传“房屋租赁合同”栏目内。
2.属于优待对象的学生需提供相关优待证明;
3.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需提供多孩子女证明。
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资料清单,对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入学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资料不全的及时提醒补充提交,对提交虚假资料的不予报名确认。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教体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开展政策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学区划分、招生流程、审核条件、时间安排等政策规定,要加强对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积极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经验,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三)全面保障入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镇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学校要与学区内村组加强联系,精准掌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严防出现辍学、失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和县教体局批准。各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根据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近就便原则,以同学段就读的子女为参考,优先安排本年度新入学子女同校就读,
(四)落实入学要求。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五)严肃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各项纪律要求。要对照《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阳光招生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要加强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新生学籍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编班规定,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六)严格执纪问责。县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建立招生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和常态督导。
附件1: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2025年千阳县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班内时间:0917-4241219
班外时间:0917-42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