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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25-06-12 14:13:00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导语©无忧考网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5年浙江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6月16日-23日,考试时间:9月13日-14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9月13日至14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考点设置在杭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一科”)。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测绘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的年底。以工作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8877621。


  三、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


  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于6月16日9:00至6月23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注册并上传电子证件照。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填报信息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依次完成信息确认、签署承诺书、交费。如学历学位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学信网验证/认证报告。


  打印“报名表”留存备查。未交费前可撤回承诺,撤回后本年度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后,需上传相关材料并经审核,方可交费。


  打印“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后用于考后现场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提前维护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约需24小时),无法自动核验者尽早申请学信网报告。


  交费前可修改报考信息,交费后修改需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


  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资格的,费用不退。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真:0571-88395085。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者于9月8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信息有误需考前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客观题/主观题科目均同)。


  八、考试大纲


  以《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


  其他科目:客观题,2B铅笔填涂答题卡。


  草稿纸统一提供,试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确认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考后核查


  “使用告知承诺制”成绩合格者公示10个工作日。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等存疑考生需参加现场核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证书制发


  电子证书:成绩合格人员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


  纸质证书: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告后申请邮寄(邮费到付),遗失不补发。


  十一、有关要求


  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需密切配合,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开展工作。


  附件:2025年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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