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内蒙古包头石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下面是®无忧考网为您整理的《2025年内蒙古包头石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仅供大家查阅。
1.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原则。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科学制定招生方案,梳理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划片招生的方式,统筹安排石拐地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就近校免试就读,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于2025年5月26日在市、区两级官方教育平台、“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石拐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要将招生政策、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等信息及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招生入学服务“一网通办”原则。应用“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现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全流程网上办管理,“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拐区教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利民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锡钢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宏 区教育局党政办主任
郭丽 区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康庆华 区教育局规财股股长
李多 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崔志强 石拐区第一中学校长
江广建 石拐区喜桂图小学校长
张胜男 石拐区新石拐小学校长
王海云 石拐区苏蒙实验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郭丽同志兼任。
3.招生计划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
1.新石拐小学计划招生30人。
2.喜桂图小学计划招生100人。
(二)公办中学七年级
石拐区一中七年级计划招生200人。
(三)民办学校
石拐区苏蒙实验学校七年级计划招生240人。
4.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石拐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在石拐区务工或居住的正常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适龄石拐区户籍残疾儿童。
3.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4.石拐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在石拐区喜桂图小学就读,有住宿需求和在石拐老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在石拐区新石拐小学就读。
(二)公办中学七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石拐区小学在校在籍的毕业生。
2.具有石拐区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
3.在石拐区务工或有寄宿需求的正常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石拐区小学毕业适龄残疾青少年。
5.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6.石拐区喜桂图小学、石拐区新石拐小学到石拐区一中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及范围
苏蒙实验学校七年级优先招收苏蒙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如本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余下招生名额面向包头市及以外地区招生。
5.招生办法与程序
(一)招生办法
1.小学招生。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关于具有石拐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规定:
(1)具有石拐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近入学。
(2)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有关规定,持街道、苏木镇有关证明到石拐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1)接收在石拐区居住的正常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居住证、户口簿(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向学校提供查验)。
2.初中招生
(1)公办石拐区第一中学招生
石拐区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石拐区一中;在区外就读具有石拐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非石拐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统筹安排。
(2)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招收苏蒙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本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按照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如本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余下招生名额面向全市招生,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前必须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并严格学籍管理。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提前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备案方可对外发布。
(二)招生程序
1.网上信息采集和资审工作。符合石拐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蒙速办”或“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完成网上信息采集,也可直接向各中小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
具体时间为:“幼升小”于2025年5月7日--5月21日完成;“小升初”学生于5月14日--5月21日完成。
2.发布招生方案。石拐区教育局于2025年5月26日在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包头市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bt.nmgjyyun.cn/)”公布石拐区招生方案。
3.阳光分班。各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实际入学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进行“阳光分班”,“阳光分班”现场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家长代表或教师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少数民族与汉族混合进行随机编班。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区教育局分别持有,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分班名单确定后,由学校根据班级数,抽签确定班主任名单,并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安排相应的任课教师。各学校开学后严禁接收未经过阳光分班的学生,保证阳光分班效果。
6.工作要求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非属地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入学。
(二)关爱特殊群体。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经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推荐到市区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已脱贫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给予更多关注和关爱。
(三)落实优待政策。按照包头市教育局有关优待政策要求,以下人员子女入学可享受与我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1.驻我区解放军战士、干部的子女。
2.自治区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3.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4.在石拐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人随迁子女;对石拐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5.支持石拐区教育事业发展,对石拐区教育事业发展有贡献人员子女。
在石拐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人子女和对石拐区教育事业发展有贡献人员子女入学,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教育局办理,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四)规范招生行为。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新生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规定班额招收学生现象。
(五)加强控辍保学。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得巧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七)支持人口政策。将二孩、三孩在住宿、编班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安排。
7.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要认真学习领会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协调配合的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本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我区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监督问责。各校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违反“十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
(三)加强招生宣传。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可通过市、区两级官方教育公众号平台“魅力喜桂图”公众号及石拐区其他新闻媒体等阵地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举办“校园开放日”,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广大家长和学生,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区教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472——8728267
附件1:石拐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2: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