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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5-05-27 16:03:00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导语】©无忧考网从钦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5年广西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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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436号)要求,发挥考试评价对中学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制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全年完成高中阶段招生46953人,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

  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时间安排。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采取“同堂分卷”考试,地理、生物两科在八年级考试,体育与健康为测试科目,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科技为技能考试。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共9科,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赋分和考试形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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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测试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为跑、跳、投三项,满分60分计入升学总分。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统筹,各县(区)招生考试部门具体实施(金城江区的体育测试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测试要采用相对集中的形式来评定成绩。测试工作需于在2025年6月3日前完成,将成绩登记在市招生考试院发放的《综合成绩大表》上。体育与健康测试方案见附件2。

  3.技能实验考试科目: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科技。技能实验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的依据。物理实验、化学实验考试方案由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制定,信息科技考试方案由市电化教育站制定,分别报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技能实验考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统筹负责,各县(区)招生考试部门具体实施。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31日前完成,将成绩登记在市招生考试院发放的《综合成绩大表》上。

  4.考试内容。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内容。

   (二)考试方式。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采取书面测试。物理、化学科目需加试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物理实验、化学实验采取操作考试的方式;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英语进行听力测试;信息科技采取在线考试方式。2.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或回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以送教上门方式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初中毕业考试。

  (三)考试报名。1.报考条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2.报名时间:以市教育局有关文件为准。3.报名地点: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社会考生持学历证明到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报名(金城江区社会考生到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教务处报名)。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参加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报名或回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

  4.优待考生交验证件。凡享受各类加分照顾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5.报名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中考报名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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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和随迁子女报名工作。各县(区)要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减免考试报名费(填报《2025年河池市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减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申请表》(附件5),其考试报名费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开支。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做好外来人员在本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工作。

  (四)考试成绩。1.考试成绩计分。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和生物等科目用120分制记原始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用150分制记原始分,物理、化学两学科用100分制记原始分,体育与健康记60分。2024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按每科原始成绩的30%记入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未取得2024年全区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的考生,若需取得河池市中考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的,需参加2025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补考,否则无地理生物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满分为746分,体育与健康测试满分为60分,成绩一并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806分。2025年起八年级地理、生物两学科用120分制记原始分并记入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2.考试成绩呈现。(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化学科目成绩用等级制呈现考试结果。每科笔试成绩分别划分为八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人数比例划分,即由高到低分为:A+占5%,A占10%,B+占20%,B占20%,C+占20%,C占15%,D占7%,E占3%。地理和生物科目成绩采用分数制呈现考试结果,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6分),不独立划定等级。(2)测试科目。体育与健康成绩采用分数制呈现考试结果,满分为60分,不独立划定等级。(3)技能实验考试科目。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科技3个技能实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P表示合格,F表示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4)总成绩呈现。总成绩以总分呈现,不再分总分1和总分2。总分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科目笔试总成绩(用等级制呈现结果),加体育与健康成绩和附加分构成总分成绩,用等级制和原始分数同时呈现结果。总分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规定比例划分,即由高到低分为:A+占5%,A占10%,B+占20%,B占20%,C+占20%,C占15%,D占7%,E占3%。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原始分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将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五)考务和评卷工作。1.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各学科评卷(无纸化电子阅卷)及体育与健康科测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牵头组织考务和评卷小组,制定考务和评卷工作细则,报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2.评卷教师必须是在职的各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凡有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的学校应尽可能抽调教师参加评卷。3.要组织评卷教师学习本学科评分细则,确保评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加强语文等学科主观题评卷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作文阅卷要严格执行双评制度,误差5分以上(含5分)的由第三者仲裁。4.要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比例不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5.做好考试质量分析。要建立考试命题评估制度,评卷结束后,要进行命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及时总结经验。

  (六)保密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试卷从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三、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各县(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并将评价结果填报在市招生考试院发放的《综合成绩大表》上。

   (一)成立机构。1.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学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学生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工作,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指导各班级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并认定评价结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5至7人,经公示后报县(区)教育局备案。2.成立班级评价小组。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为单位进行。各初中毕业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的成员应不少于3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成员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公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3.加强工作人员诚信教育。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应公正、守纪、守信,要签订诚信协议。凡违规者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评价内容和方法。1.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7〕15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我市的实际进行。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创造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综合素质应以实证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可结合使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分析与概括,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力求做到客观与公正,避免以偏概全。2.评价的方法和程序。(1)自我评价。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各方面的表现,结合评价表的内容,运用等级制的形式进行自我评价。(2)小组评价。由班级分成若干个学习小组,结合评价表的内容,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测评形式,对本小组成员的综合素质状况进行等级评价。(3)班级评价。班级评价由班主任牵头,会同本班评价小组的教师,根据学生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和学生平常表现,通过集体讨论,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等级评价,并作出综合性的描述。班级评价成员如有意见分歧,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有重大分歧者,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裁决。

  3.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分为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性描述评价,注意突出其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等级评价。采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评价结果,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202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反映,分15个单项,每个单项均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15个单项中有10项(含10项)评为A,且无C、D者,总评为A等;有8项(含8项)评为A,无D者,总评为B等;有5项以上(含5项)评为D者,或第三学年受到学校处分者,总评为D等,其余总评为C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级学生的比例。除有违法、严重违纪等情况外,一般不评D等级,D等的学生不能超过3%。4.评价结果公示。综合性评语班级评价结果要在班级公示五天。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投诉后五天内作出答复。评定结果在公示后五天内提交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备案,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5.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我市实际,学生的实证性材料及有关数据资料应以九年级学生五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材料为主,并参考七、八年级的材料进行评价。(2)学生个人特长的认定,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评价要实事求是,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附有关材料复印件)。

  四、初中毕业认定

  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并由学校颁发经县(区)教育局验证的初中毕业证书。1.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笔试成绩中至少有四科成绩不是E等。2.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科技考试成绩均合格。3.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含C等)以上。对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命题补考。补考不得收取学生补考费用。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025年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第二阶段为13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录取,第三阶段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第四阶段为综合高中班试点校录取。第一阶段录取全部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录取,第二阶段录取全部结束后进入第三阶段录取,以此类推。

  (一)录取批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本批次为河池市外示范性高中招收的民族生。本批次民族生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学生,名额分配至县(区),按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出档录取。

  本批次录取学校有: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2.第二批次:本批次为市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收的普通生、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生和特长生。要求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方可报考,准考证号非本县(区)的考生不能报考。如准考证号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考生可填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本志愿,准考证号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考生无法填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本志愿。河池高级中学面向金城江、宜州区招生,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金城江区招生。

  录取均衡生指标分配到县(区),由县(区)统筹安排到学校。按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出档录取。

  本批次录取学校有:河池高级中学、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等13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20日。

  3.第三批次:本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面向本县(区)录取普通生、建档立卡脱贫生和特长生。要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方可报考,准考证号非本县(区)的考生不得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区)内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

  本批次录取学校有: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等全市一般普通高中、民办高中。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

  3.第四批次:本批次为综合高中班试点校面向本县(区)或者设区市城区录取普通生批次。要求报考综合高中班试点校的考生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方可报考,准考证号非本县(区)的考生不能报考。东兰县综合高中班试点校巴马、凤山考生可以报考。其他无综合高中班试点校的县(区)考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本批次录取学校有:全市具有综合高中班试点校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26、27日。

  (二)招生录取原则、步骤和条件。

  1.录取原则。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按照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好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经审批录取的新生,不得退录和擅自迁读他校。

  2.招生指标分配。2025年继续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1)继续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不得跨招生范围分配指标。(2)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招生工作。要继续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免除学(杂)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双优”学校、三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市、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明确贫困生100%升学的帮扶责任。(3)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可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控制在市域或县域内,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若初中阶段获有关特长的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则提交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由招生学校存留。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不得组织单独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招生学校按《202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特长生测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8)规定的项目对特长生进行测试,测试不得收费。测试成绩一式两份,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留存一份。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负责将考生专业测试术科成绩录入中考报名系统,同时填写《2025年河池市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名册表》(附件9)报辖区教育局汇总,各县(区)2025年7月5日前将特长生预录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市直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要通知预录取的特长生在网上填报预录学校志愿,中考文化分和特长测试术科分均达到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总分成绩高低顺序出档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步骤。(1)招生公示。市教育局通过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各招生学校要在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和招生区域内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向考生实事求是地公开以下内容:学校性质、办学条件(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食宿等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数、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范围和对象、报名条件和联系办法等。(2)公布各类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2025年7月上旬,市教育局将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公布各类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方式:一是发文件通知各县(区)教育局;二是在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上公布;三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3)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自身的成绩和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在互联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公布各类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后的第二天至2025年7月16日18:00截止;填报方式:一是通过手机端填报,在手机上下载“智桂通APP”,实名注册登录后搜索“河池中考”进入“河池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二是考生登陆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echi.gov.cn)的“招生考试”专栏下河池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同时在“招生考试”专栏下公布各校招生信息,方便考生了解招生学校办学情况,为考生填报学校志愿提供参考。

  志愿填报要求。凡是在报名期间没有在报名系统标注考生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生、特长生特征的考生,均无法在志愿填报时填报相关志愿,也无法出档录取。考生特征的标注,学校根据安排统一进行。均衡生和脱贫生的审核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符合均衡生的条件有:1.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在该校服务区内初中学校在籍(含学籍户籍)考生;2.考生在服务区内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2022年七年级开学后注册至九年级中考报考时一直在校就读),不含服务区外的考生(如,某县户籍学生在金城江区就读,不享受金城江区均衡生待遇;在金城江区第六中学服务区内却在金城江区第二中学就读的考生不能享受金城江区均衡生待遇)。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1份上交县(区)教育局审核用,1份学校留存〕。

  考生符合建档立卡脱贫生的条件有:在扶贫系统建立有贫困户档案的脱贫户的考生(含2014年、2015年退出户)和纳入监测对象(无论风险是否解除)的农户家庭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扶贫系统打印的新脱贫户档案,要有户主及考生本人的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脱贫年份等),村委要在纸质表上盖章。

  有意愿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在纸质报名表上标记,由学校负责上网标记。

  (4)招生学校录取。①投档原则。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将按照录取批次、录取学校在各县(区)的招生指标、考生志愿顺序及学校录取类别的低控制成绩等级,以1:1的录取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即考生在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总成绩等级高的优先投档。②学校预录。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通过专网实行网上远程预录。普通高中要根据指令性计划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录满为止。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的学校必须按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和数量进行录取。预录中控室设在市教育局网络中心。③录取审批。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将根据招生学校预录情况和考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录取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录取的新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并予以通报批评。④报到注册。经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办公室批准录取的新生,必须携带市教育局监制的《录取通知书》和初中《学籍证》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否则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违反规定,擅自录取的新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并予以通报批评。

  4.普通高中录取条件。(1)考生总分成绩达录取线。如考生为特长生,其术科测试成绩还须达录取线。(2)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科技操作考试成绩符合录取要求。凡技能操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录取要求。自主招生推荐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为A等;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为B等以上(含B等);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为C等以上(含C等)。

  (三)普通高中招生加分与录取降分项目。1.烈士子女总分加20分。需提交材料:烈士单位证明、《革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1份,盖章的加分申请表1份。2.2016年1月1日(不含)前出生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加10分。需提交材料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双女结扎户生育证原件、结扎证明原件。原件由考生所在乡镇(社区)人民政府审核,乡镇(社区)人民政府在加分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考生将原件的复印件粘贴在加分申请表后面上交学校录入中考报名系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二孩或收养子女的,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3.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5分。少数民族按照国家定义指除主体民族汉族以外的其余55个法定民族均是少数民族。需要提交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加分体现在综合大表上。4.严格控制加分分值,所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累计加分高不得超过20分。社会考生加分由接受报名单位审核公示后报辖区招生办。所有获得加分考生需在学校公示5日。4.降分录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军区政治工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军政〔2023〕5号)文件要求执行,符合降分录取的军人子女由河池军分区统一汇总审核报市教育局审定。申请加分考生需如实填写《202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7)。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2025年起,各学校要通过“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信息系统”(https://zzzs.gxeduyun.edu.cn/backend/,以下简称“招生录取系统”)开展招生录取。各学校也可以通过自建的招生平台(系统)同时开展招录工作,终录取结果应导入招生录取系统,自治区将以招生录取系统数据作为学籍注册依据。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学校招生简章备案审查制度,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者代替学校填报志愿;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行业)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严禁虚假注册学籍。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信息系统”、学校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

  七、市教育局有关科室(院、所、站、中心)职责分工

  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市教育局有关科室(院、所、站、中心)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二)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协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起草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文件,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含起草相关文件,协调指导考试,审定发布招生学校公示材料,下达招生指标,起草体育测试方案和特长生测试方案,划定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组织录取,确认新生学籍等)。(三)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工作(含起草相关文件,审定发布招生学校公示材料,分解下达招送生计划,组织录取,确认新生学籍等)。(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分析(命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有关考试评估上报等)。

  (五)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含学生报名信息和报考志愿信息的采集,试卷的运输和保密,组织考试和评卷,组织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的考试,提供普通高中录取的相关数据等)。(六)市电化教育站。负责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录取场地网络环境及设备的调试和维护,负责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网上报名、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起草信息科技考试方案并组织指导各县(区)实施。(七)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起草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的考试方案,组织指导各县(区)实施。(八)局人事科。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纪律监察工作。(九)局财务基建科。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根据政策规定办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收费手续,督促有关单位、学校及时上缴相关经费,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费开支符合相关规定。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统筹管理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单位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要把引导初中毕业生按比例合理分流和规范招生行为作为统筹管理的重点,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录取。

   (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管理制度。为体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公平、公正、公开,要规范程序,公开过程,杜绝腐.败现象。一是公示制度。各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高中阶段学校应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二是诚信制度。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等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三是强化督查工作。要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委、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

   (三)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一要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分县(区)、分学校性下达招生计划。所有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试点校)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纳入市招生计划总盘子,由市教育局统一实施招生工作。二要严格规范招生范围。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区)区域的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试点校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试点校应在所在区域或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2025年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或管理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学生,指标分配至各县(区)。三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管理。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加分项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需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特别是公参民学校要严格独立招生。

  (四)强化招生入学工作监管。要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完善户口迁移初三学生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坚决遏制变相“掐尖”、“中考移民”等现象。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要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城乡联合办学、非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招生,计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招生人数,不能作为另一合作学校招生人数重复统计。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宣传《方案》,让相关学校的每位师生员工和家长人人知晓,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要加强培训工作,不但要对招生学校的领导开展培训,还要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和所有参与招生录取的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工作能力。本方案涉及的事项市教育局各科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考方案:韦盛周(基础教育科)0778-2109737;

  中考报名:吴能学(市考试院)0778-2107280;

  体育考试:张玉蓉(基础教育科)0778-2109653;

  信息科技考试:韦仕璞(市电教站)0778-2282902;

  理化实验考试:刘文杰(市装备中心)0778-2788813。

  附件:点击查看

  1.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3.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4.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考试方案5.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家庭经济困难考   生减免报名费申请表

  6.202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7.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加分申请表

  8.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特长生测试成绩登记表

  9.2025年河池市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名册表

  10.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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