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教育局印发了《2025年营口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营教发〔2025〕5号),对2025年营口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市教育局就全市广大学生、家长关心的2025年中考政策解读如下。
一、总体考虑
做好2025年全市中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和《关于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通〔2025〕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扩优提质工程,科学编制计划,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主要变化
01
学校名称
结合办学实际,“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更名为“营口市沿海实验高级中学”,中考志愿系统中简称“沿海实验高中”。
02
招生计划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通〔2025〕163号)要求,2025年,我市通过中职学校改建方式,试点建设综合高中。营口市戏曲学校、营口市现代服务学校、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盖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石桥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为首批综合高中试点建设学校,分别计划招生100人(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共500人。从2025年起,全市7所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开设职普融通实验班。
03
志愿批次
1.市直中考新增“营口市中音综合高级中学”批次。志愿批次列入民办普通高中统招志愿批次。
2.全市中考新增“综合高中”批次,删除职普融通批次。
04
其他
1.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考招生秩序,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2.为做好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后的选科分班工作,按照有利于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平稳有序和新生学业水平发展的原则,全市各普通高中要结合本校实际,依据新生入校后全市统一组织的3次质量监测成绩,制定可进可出的动态调整机制,自主确定分层次教学选科走班政策。各普通高中新生选科分班办法须于全市中考考生正式填报志愿前面向考生和家长公布,一经公布后不得随意变更。
三、招生计划
全市中考招生计划设置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综合高中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共计划招生18120人。
01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1350人。
1.市直6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600人。
2.鲅鱼圈区4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480人。
3.盖州市2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000人。
4.大石桥市5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270人。
02
综合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综合高中计划招生500人(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1.营口市戏曲学校计划招生100人。
2.营口市现代服务学校计划招生100人。
3.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计划招生100人。
4.盖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生100人。
5.大石桥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计划招生100人。
03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6270人。
04
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
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四
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资格
营口市2025年初中在籍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非应届社会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招考办报名,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
2、报名平台
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报名、志愿填报等工作在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统一组织开展。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报名、填报志愿按照省招考办文件要求落实,由市及县(市)区招考办另行通知。
3、志愿填报
市及各县(市)区根据属地高中阶段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属地中考志愿批次。具体志愿批次设置详见属地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考生及家长应按规定时间、规定系统填写报名和志愿等信息。各初中学校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一式2份),经家长和考生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分别由家长和初中学校各留存1份。因考生及家长疏漏或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科目、分值设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设置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考试)、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等1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作为考查科目。
2、分值呈现
1.分值呈现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考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总分为790分。
2.等级呈现科目。音乐、美术、劳动科目成绩采取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3、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1.九年级考试时间
6月21日:
9:00—11:30语文
15:00—17:00数学
6月22日:
9:00—11:30物理和化学
15:00—16:30外语
6月23日:
9:00—11:30历史和道德与法治
2.八年级考试时间
6月23日:
15:00—16:30地理和生物学
若有调整,具体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省招考办规定执行。
4、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加试实验操作,外语加试听力口语考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六、命题、组织实施和阅卷
1、命题
命题采取省级统筹,省、市分级负责方式进行。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考试)、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化学(不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操作)科目,由省招考办组织命题。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
2、组织与实施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应严格落实辽宁省2025年考务实施细则等有关中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方案预案,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3、阅卷
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根据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制订评分细则,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网上阅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阅卷工作管理,确保.过程安全、结果准确。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发布考试成绩。
七、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2020年公安部门支援湖北的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认定并公示5日后,将公示等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能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对因享受加分政策取得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实行计划单列。
八、录取工作
中考录取工作由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总成绩(含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得出现成绩并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