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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东城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2025-05-14 17:04:00 来源:东城教育

导语】广东东莞东城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已公布,这篇关于《广东东莞东城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文章是©无忧考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填报准备


  1.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根据招生简章界定孩子的生源类别,准备相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扫描或拍照成图片,图片内容必须清晰、完整。

  2.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学区划分表,根据学区划分表界定孩子所属学区学校,不得跨学区报名,否则审核无法通过。

  3.家长可关注“东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报名平台使用教程。

  4.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要求,详见相关民办学校招生通知或招生简章。

2.报名入学


  (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1.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于当年报名期间向东城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三甲医院出具的医院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由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2.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①招生对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街道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入学办法

  A.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a.小学一年级:按《东城街道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表(2025年)》报名入读,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情况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其中,华中师范大学东莞东城学校小学学位如有剩余,则面向东莞大道——旗峰路——莞长路——长泰路范围内(附件1图2所示)的家庭户户籍学生开放申请报读。此类学生第一志愿须按原学区所属学校填报,如有意向入读华中师范大学东莞东城学校可选择该校作为第二志愿填报。待华中师范大学东莞东城学校原学区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已填报第二志愿的学生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东城街道新型社区集体户(莞龙路555号)适龄户籍儿童2025年小学起始年级可选择的学校分别为:东城第一小学、东城中心小学(集团)东城第二小学、东城第三小学,东城旗峰学校(定额50个)、东城第六小学(定额50个)、东城实验小学(定额10个),定额部分录取的不实施长幼同校。该集体户学生可从以上学校中自主选择2所学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进行填报。没超过招生计划(定额)的学校,按填报的第一志愿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定额)的学校,则通过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再按志愿优先+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到未超招生计划(定额)的学校。

  b.初中一年级:可从东城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东城实验中学、东城旗峰学校、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等4所学校中自主选择2所学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进行填报。九年一贯制学校东城旗峰学校、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所属学区的学生,填报本学区学校为第一志愿的,则提前批录取。其他分批录取。

  提前批录取后,填报第一志愿的人数没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填报的第一志愿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则通过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再按志愿优先+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到未超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特别说明:东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东城虎英小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实行家庭户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东城中学和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初中一年级不提供住宿,提供午休和校内供餐服务。

  B.符合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街道、市或上级相关优待政策执行(详见招生简章),仅限于起始年级,由东城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以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解决为主;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C.积分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执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规定,由东城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初中一年级提供10个积分公办学位,纳入户籍生统一招录;小学一年级提供100个积分公办学位,依照积分由高至低,志愿优先,分别安排东城第一小学(40个)、东城中心小学(集团)东城第二小学(60个)。如放弃公办学位,不作递补。

  (2)民办学校

  ①招生对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招生条件

  A.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B.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其中:

  监护人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和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③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批”“电脑派位”“学校补录”。2025年起,全面取消民办学校幼升小直升入学。(详细见《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3)招生程序

  ①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街道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街道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②报名时间

  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

  ③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其中,申请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入学的学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先不用填写相应的优待政策信息;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报名阶段登录招生平台确定“积分方”,并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获得“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的学生也须在网上报名阶段登录招生平台填报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④资料审核

  A.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B.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4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⑤志愿填报

  A.填报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

  B.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其中,申请“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非户籍生,须在招生平台选定一名“主监护人”,根据该“主监护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情况,进行志愿填报。




  C.不同户籍类型的申请人可选志愿类别不同,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D.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E.优待政策学生的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请参照《2025年东城街道公办中小学校招生简章》,学生家长须在志愿填报前了解招生入学有关规定。其中,学生监护人暂未持有东城街道优才卡但符合相关条件的,请在5月底前,向东城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子女入学服务申请。

  F.获得民办学校“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录取资格的学生,如确认选择直升或长幼同校入学的,须在志愿填报期间登录招生平台填报相应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G.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的“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的三个类型志愿,招生平台进行了条件限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型填报(即“三选一”),推动学位资源充分使用。

  ⑥公布录取结果

  A.公办学校。教育管理中心于2025年7月3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结果(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B.民办学校。市教育局于2025年7月3日进行全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含民办学校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

  ⑦注册缴费

  A.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5年7月5日-7月7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注册时间地点:2025年7月5日-7日(具体日期和地点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B.学校注册确认。学生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5年7月8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⑧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

  A.补录学校。2025年7月3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B.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长幼同校入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后撤销注册”,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C.补录计划。2025年7月10日前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D.补录办法。补录计划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额满为止;调剂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未录取的学生名单顺序补录,额满为止;如“长幼同校入学”安排完毕后还有剩余学位,按2025年7月3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E.公布补录结果。2025年7月10日前公布第一轮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F.注册缴费。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注册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7月13日(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⑨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

  A.补录学校。适用于第一轮补录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B.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父母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

  C.补录办法。由民办学校结合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注册后的学位剩余情况制定补录方案,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解决“直升入学”“双胞胎调剂”“长幼同校入学”或“在本街道居住”等未被录取的学生补录申请。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检查学生和监护人的补录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补录。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二)非起始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申请年级对应的年龄段,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3)街道公办学校之间不接受转校申请,当年新办学校除外。

  2.转学办法

  (1)户籍学生

  报名时间:

  2025年5月30日早上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或新入户的户籍生,明年再申请公办学校。

  ②报名地点:

  申请入读小学的,请到户籍所属学区(详见学区划分表)的公办小学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二、三、四年级的学区插班生到虎英小学提交资料);街道集体户(莞龙路555号)户籍生申请入读的,请到以下其中一所学校提交报名材料:东城第一小学、东城中心小学(集团)东城第二小学、东城第三小学、东城花园小学、东城第六小学、东城实验小学、东城旗峰学校。

  申请入读初中的,请到以下其中一所学校提交报名材料:东城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东城实验中学、东城旗峰学校。

  ③报名提交材料:

  学生和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学生学籍卡(在现就读学校打印)。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安排学位。

  ④学位安排:

  小学家庭户户籍儿童以学区划分安排,其中东莞市外国语学校(集团)东城外国语小学只接受二、三年级的申请,东城旗峰学校只接受三、四年级的申请,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只接受二、三、四年级的申请。街道集体户(莞龙路555号)户籍儿童计划安排在东城第一小学、东城中心小学(集团)东城第二小学、东城第三小学、东城花园小学、东城第六小学、东城实验小学、东城旗峰学校。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情况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

  初中户籍少年计划统筹安排到东城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东城实验中学、东城旗峰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⑤录取办法及录取结果通知:

  非起始年级学位将根据各校各年级空余学位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当报读人数超出该学校该年级所空余学位数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原则上优先接受长幼同校申请,最终视长或幼所在学校年级学位空余数再统筹调整)。录取结果由各录取学校在7月3日前通知。

  ⑥特别说明:

  东城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非户籍学生

  监护人可以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插班学生报名时间和方式,详见民办学校招生通知或简章。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另,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

3.其他问题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读起始年级问题。东城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仅限起始年级),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东城公办学位,可根据东城教育管理中心的招生方案,在2025年7月31日向东城教育管理中心线上提出申请(后续发布,留意“东城教育”公众号),逾期不予办理。东城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东城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2.多孩家庭小孩公办学校同校入读问题。相同监护人下多孩(户籍生)同一学段被分到不同公办学校(毕业班除外)的家庭,可在2025年7月11日当天线上向东城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仅适用起始年级申请,留意“东城教育”公众号),原则上先按户籍学区安排,再视长或幼所在学校年级学位空余数再统筹调整。逾期不予办理。

  3.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东城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2025年7月31日向东城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4.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入学问题。当公办学位不足,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解决的,具体适用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等由东城教育管理中心审核确定。

  5.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请求协助报名。

  6.随着招生工作的推进,有关招生信息会及时发布,请关注“东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与本方案抵触,以最终修改或更新的方案为准。本方案解释权属东城教育管理中心。

  东城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2470238(801-806)、22453793、22500080、22489628、22336278、22322500

  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附件1

  东城街道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表(2025年)




  附件2

  2025年东城街道公办中小学校招生简章




  附件3

  2025年东城街道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4

  实行家庭户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2025年修订)




  附件5

  2025年东城公民办学校招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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