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绵阳三台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已公布,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28日。©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和省市县各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现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
全县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一)公办学校
1.城区小学:七一小学、凯江小学、凤凰小学、潼川第二小学、陶苑小学、潼川第三小学、潼川第四小学、广化小学、北坝小学、北坝镇东塔小学;
2.城区初中:三台第一中学(初中部)、凯江小学(初中部)、草堂中学、潼川中学、梓州中学;
3.镇乡小学:北坝镇百顷小学、富顺镇小学、秋林镇小学、三元镇小学、石安镇金鼓小学、石安镇小学、新德镇小学、新德镇永新小学、塔山镇高堰小学、塔山镇柳池小学、龙树镇小学、塔山镇小学、忠孝乡小学、古井镇小学、古井镇万安小学、古井镇下新小学、八洞镇小学、西平镇建林小学、八洞镇群益小学、西平镇上新小学、西平镇小学、西平镇跃进小学、建平镇前锋小学、建平镇小学、建平镇红星学校、乐安镇青杠小学、乐安镇小学、鲁班镇小学、鲁班镇太林小学、新生镇小学、新生镇星火小学、鲁班镇幸福学校、郪江镇安居小学、观桥镇小学、建中镇小学、观桥镇菊河小学、郪江镇小学、观桥镇石亭小学、景福镇方垭小学、景福镇小学、紫河镇小学、断石乡小学、中新镇乐加小学、灵兴镇小学、断石乡玉林小学、灵兴镇争胜小学、中新镇小学、金石镇小学、金石镇黎曙小学、新鲁镇长安希望小学、金石镇三秀小学、金石镇同德小学、新鲁镇小学、新鲁镇云同小学、老马镇光辉小学、老马镇学校、四川美丰刘营小学、永明镇建设小学、永明镇小学、中太镇长乐学校、中太镇小学、立新镇拦河学校、立新镇小学、芦溪镇四平小学、芦溪镇第一小学、芦溪镇第二小学、芦溪镇第三小学;
4.镇乡初中:富顺中学、古井中学、观桥中学、金石中学、新鲁中学、向阳中学、建平镇红星学校、建平中学、乐安中学、老马镇学校、刘营中学、立新镇拦河学校、立新中学、芦溪一中、芦溪二中、新德中学、塔山中学、中新中学、八洞中学、西平中学、鲁班中学、鲁班镇幸福学校、中太镇长乐学校、石安中学、新生中学。
(二)民办学校:三台博强外国语学校、三台博强蜀东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三台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我县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在三台县域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符合各类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招生范围
三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片区,具体招生范围按照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三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一览》(附件1)、《2025年三台县镇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一览》(附件2)执行。
(二)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符合我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户籍、随迁、实际居住、优待政策人员并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全省系统”)成功申报我县公办学位且填报我县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学校申报、县教体局审核并下达。
(二)民办学校
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指标为准。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1.公办学校: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2.民办学校:2025年5月20日至6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1.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须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家长可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后,根据提示查询招生政策、招生方式、所属片区、报名时间、所需材料、招生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或使用电脑登录www.sczwfw.gov.cn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报名登记。
2.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在一个县(区)报名,请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慎重选择申报属地学校。
3.民办学校:有意愿就读我县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在我县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后,再在“全省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三)学位发布
报名信息审核合格后,系统会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可在系统中看到录取结果。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三台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参照户口,依照住地”的原则,在划定的就读辖区学校报名。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申报学位,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户口簿(温馨提示:为方便系统准确识别,请提供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户口簿)。
2.随迁子女
户籍在三台县范围以外符合我县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户籍在我县符合跨区域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网上申报随迁子女学位,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1)县域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其中一类可申报学位。
①在学校服务区域具有房屋产权。须同时提交以下两项资料:
A.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只有购房备案合同还须出具个人房屋信息查询证明。
B.产权人与申报学位学生的关联证明(同户籍本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②在学校服务区域无房屋产权,租赁房屋在学校服务区域的居住证持有者。学生本人当年5月1日前取得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B.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C.在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办理租赁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
(2)务工经商等人员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提交以下三项资料:
A.与流入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流入地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B.截至2025年4月30日,当年在三台县域内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C.截至2025年4月30日,在流入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3.符合各类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须在5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在“全省系统”申报“优抚类”学位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县教体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二)民办学校
1.新生招录
(1)符合我县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在我县取得公办学校学位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可填报我县的民办学校。
2.直升招录
民办学校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
七、招录方式
(一)公办学校
1.户籍儿童。以户籍资料申报户籍地服务辖区学校学位的,经县教体局审核合格后,直接获得相应学校学位。5月31日后转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户籍转入地学校学位已满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在申报学校就近区域有学位空缺的学校安排学位。
2.随迁子女。根据上传资料的情况,经县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申报学校学位已满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在申报学校就近区域有学位空缺的学校安排学位。
(二)民办学校
1.新生招录。小一、初一新生在我县成功申报公办学校学位后,可填报两所民办学校,由县教体局组织招录。但需要确认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学校,第一志愿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全部录取,空缺学位对第二志愿摇号录取;第一志愿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只对第一志愿摇号录取。
2.直升招录。民办学校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由县教体局组织招录。(1)直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确定学位。(2)申请直升并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公办学校学位。(3)自愿放弃直升的学生,所在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3.电脑摇号时间:2025年7月11日。
4.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双胞胎(多胞胎)申报民办学校时,家长可自愿申请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未申请绑定摇号的,未摇中子女不享受同校就读。
八、学位确认
(一)公办学校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7月14日—7月15日,家长登录“全省系统”查询录取学校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扫码报到。
(二)民办学校
摇中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须于7月12日—7月13日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放弃摇中学位,只能到审核通过的公办学校就读。
九、其他事项
(一)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二)凡不符合县外入学条件的学生违规取得县外学校就读学位的,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三台县教体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三)本次网络填报系“一网通办”,家长上传的信息,系统会自动与户籍、房产、社保等部门进行比对,家长在填报信息与上传资料时,内容务必真实,上传图片为原件(清晰、完整),凡发现以虚假信息申报学位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五)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816-5263617。
附件:附件1.2025年三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一览
附件3.三台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材料清单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