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少儿升学>导航 > 最新信息

新疆克拉玛依白碱滩区2025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5-03-12 17:20: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新疆克拉玛依白碱滩区2025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新政策已出炉,以下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新疆克拉玛依白碱滩区2025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新政策》,供您借鉴。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践行“创办适合每一位学生发展的教育”核心价值观,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和依法治教意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及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招收学生,不以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顺利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支持。

3.学区划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居住小区布局、生源数量和学校办学规模划分学区。

4.登记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西部智慧城市生活”,进入公众号点击页面右下角“教育服务”,就读小学选择“幼升小指南”、就读中学选择“小升初指南”学习预约登记操作方法,正式信息登记点击“入学登记”,进入相应的登记页面,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5.信息采集


  (一)填报信息

  填报信息包含学生姓名、性别、族别、身份证号、居住地址、户籍信息、家长姓名、联系电话、房产信息等。

  (二)上传相关资料

  1.本区户籍适龄学生提供。

  ①父母及学生户口本(学生所在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双方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上传出生证明;如领养学生提供领养证,离异家长需上传协议书或判决书。

  ②法定监护人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

  ③法定监护人无房:须开具无房证明(房屋信息查询)。

  2.非本区户籍适龄学生提供。(非本区户籍包括本市非本区户籍和非本市户籍)

  ①父母及学生户口本(学生所在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双方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上传出生证明;如领养学生提供领养证,离异家长需上传协议书或判决书。

  ②法定监护人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

  ③法定监护人无房:社区警务室开具的居住证(新疆公安APP)。

  (三)登记时间

  2025年3月7日至3月20日。

  (四)登记对象

  1.小学阶段为2025年毕业的幼儿园,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幼儿;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办理延缓入学的在本区教育局备案的幼儿。

  2.初中阶段为小学2025年毕业的学生。

6.注意事项


  1.本次招生仅限于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学区认定后,小学六年不再变更,初中三年不作变更。根据《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克拉玛依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辖区内一般不准转学。非本区户籍学生及特殊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家长提供材料时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材料真实性,以免影响录取。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者,将影响录取,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同时将依法追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适龄儿童家长需按照通知中的信息登记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登记,因家长个人原因错过信息登记时间,将在招生全部结束后,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安排至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4.若因病需要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在预约登记时需上传一年内二甲及以上医院有效诊断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幼儿园(康复机构)重读大班(继续治疗),同时将《延缓期间学习辅导计划》交至区教育局办公室。

  5.已经在校就读的学生,不能重新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6.各小学、初中的学校接收区教育局推送的学生,不允许跨学区私自招收学生。

  7.在遵循以上招生原则的前提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克拉玛依市外来就业劳动力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实施细则(试行)》,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区教育局进行预报名,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7.学区认定办法


  【本地户籍】

  (一)户主为学生父亲或母亲

  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或学生本人的一处房屋产权证书,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二)户主为学生亲友

  1.学生及其父母三人同在此户口

  (1)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经房产局证明学生父母均无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学生及其父母一方二人同在此户口

  (1)与学生同户口的一方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与学生同户口的一方无本区房产,但另一方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3)与学生同户口的父母一方无本区房产,另一方也无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3.学生一人在此户口

  (1)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地户口的,则确定学生父母户口为本地的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学生父母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但其中一方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3)学生父母双方都为外地户口,并且无本地房产的,则确定学生所在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三)户主为学生本人

  户主为学生本人,且学生为此户籍地址产权人的,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非本地户籍学生】

  1.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地户口,且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学生父母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但其中一方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3.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区户口或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且无本区房产的,则由区教育局根据有效居住证明统一调配学区。

  【其他情况】

  都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其学区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确定学区的证明材料有:家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无房证明、购房合同、出生证明、抚养权证明、领养证、居住证等。

  【备注:学校只有在满足本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情况下,有空余学位按照上述条件依次招收】

8.招生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要做好宣传工作:一是要做好学区宣传工作;二是要做好《白碱滩区202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宣传工作。

  2.白碱滩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入学学区依据《白碱滩区202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进行认定。

  3.建立全国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一是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学区、户籍、居住证的认定工作;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进入电子学籍管理,2025年秋季转入学生,必须要有全国学籍。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对未报到的新生(除回原籍外),小学与初中学校应对秋季开学没有报到的新生进行专访,查明学生去向,及时汇总该部分学生实际报名的学校名称。

  5.各学校要增强依法招生观念,严格规范招生。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区进行招生,区教育局将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进行管理,对无正当理由拒收新生入学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区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启动问责机制。

  6.各学校招生报到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9.招生咨询电话


  第十四小学:0990-6994029

  第十六小学:0990-6971156

  第十八小学:0990-6985075

  第十九小学:0990-6918124

  第二十小学:0990-6928109

  第五中学:0990-6916308

  第九中学:0990-6916265

  第十中学:0990-7585159

  第十三中学:0990-6917091

  区教育局:0990-6982702

少儿升学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