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部05岗:专业要求由原来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增加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
通过资格初审的原报名人员无需重新报名。
特此公告。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
2025年3月11日
2025-03-11
2025-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