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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江山市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转学工作通知

2025-02-24 16:48:00 来源:江山市人民政府

导语】浙江衢州江山市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转学工作已公布,®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根据2025年省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和市府办《关于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的若干意见》(江政办发〔2024〕41号)要求,为促进教育公平和学校规范管理,现就我市义务教育段公办中小学2025年春季学期转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对象

  (一)江山市外拟回乡就读的江山市户籍对象;

  (二)拟转入我市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

  备注:“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指父母、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就读地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不包括因跨地招生或择校等原因到异地就读、但父母仍在户籍地工作或居住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21日-2月13日(学校可提前公告,设置不少于2天的集中登记时间)。

  (二)登记地点:全市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特别提醒:

  1.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2.无学籍或处于休学期间的不接受登记。

  3.申请转入学校对应年级平均班额小学超过45人,初中超过50人的,不受理申请。

  4.登记后,学校根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接纳。

  三、登记方式

  学校按规定公布本校各年级空余学额情况(无空余的零告知,附件1)。监护人根据实际选择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校登记。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验,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一)必交资料:户口本、出生证(户口本已能反映学生与父母关系的可不提供)、学籍证明。

  (二)按申报类别选交资料(其中之一类即可)

  1.监护人在江山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打印)。

  2.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父母、儿童其中一人持有即可)。

  3.相关劳动依据(其中之一即可)

  (1)监护人持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半年以上纳税记录,无纳税记录的提供税务机关的免税证明)。

  (2)监护人缴纳的江山市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打印)。

  (3)监护人与江山市企业或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

  四、录取办法

  本着应招尽招的原则,学校按照“本校招生区域户籍生(含政策保障生)—持证随迁子女—其它随迁子女—其它转学生”的顺序统筹招收。具体办法如下:

  (一)若报名人数少于招录人数,一次性给予全部录取。

  (二)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的,可参照以下顺序录取:

  1.本校招生区域户籍生;

  2.监护人拥有住宅类不动产的;

  3.持有江山市居住证的对象。录取顺序为: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持有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持有居住证-适龄儿童本人已居住登记-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已居住登记-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已居住登记。

  4.持有其它相关劳动依据的对象。录取顺序为:营业执照-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有合同无社保)等依次录取,招足为止。

  5.同一批次中同一类型对象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的,根据提供资料上的办理时间,靠前者优先录取。

  6.空余学位数较多的,学校可放宽要求,只要能提供相关依据的,做到应招尽招,应入尽入。

  7.未被录取的回原学校就学。若发现多校重复报名、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操作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随迁子女就学”实事项目已连续三年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做好转学服务特别是随迁子女转学工作,更是助力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营商安商环境,吸引人才落户江山、服务江山的重要之举。各校务必高度重视,真正优先落实公办学校就近就便入读。

  (二)健全机制,优化保障。要优先保障市外拟回乡就读的户籍生,以及在江务工产业工人随迁子女转学需求。有条件学校要放宽转入要求,淡化居住地、务工地等要求,做到应收尽收。对确在我市务工、居住但相关材料不足的随迁子女,可先接收并协助家长补办相关材料,以促进市外产业工人市民化。不保留学额,不抬高门槛,更不以学业成绩等为由拒收。城区公办学校间一般不转学。

  (三)落实职责,优质服务。各校按要求在校门口醒目位置按实公布学校相应年级学额空余情况和联系电话。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第一时间接听接待前来咨询或办理转学的家长,做好政策解释与登记、接收材料,及时回复,实现转学“跑一次”或“零次跑”,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若是学位不足的,可引导家长向学位的学校申请,以高质量服务赢得家长、企业及社会理解支持。教育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校年度考核。

  各校要做好转入学生的登记与材料收集,并汇编成册,以便为相关教育质量核算提供详实数据与材料。

  附件:1.江山市学校202年第学期空余学位情况汇总表(张贴)

  2.江山市中小学转学申请表(样张)

  江山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0日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转学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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