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少儿升学>导航 > 最新信息

浙江宁波余姚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公布

2025-02-07 16:34:00 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

导语】浙江宁波余姚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已公布,©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为确保随迁子女如期顺利入学,1月15日,市教育局发布《余姚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告家长书》,就新生入学、转学、量化积分申请途径等进行说明。                                                                                                                                                                                                                                                                                                                                                                                                                                                                                                                                                            

  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余姚市外、随父母到余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户籍未迁入我市,父母在我市持有房产(仅限住宅房、商住房,房产证单独所有或夫妻及入学未成年人共有,一年及以上,2025年4月30日截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居住,父母双方或学生本人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住址所在乡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一致。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均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各乡镇(街道)完成我市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我市等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录取后,以各乡镇(街道)的招生区域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以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数量(双证或单证)、量化积分高低、社保缴纳月份数、在我市居住时间为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我市房产或居住证。父母可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及开学前一周,向居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各校按先“父母在现居住地持有房产”,再“父母持有居住证,且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乡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一致”的顺序接纳。需要注意的是,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市教育局提醒,2025年入读我市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在4月30日前完成线上或者线下量化积分申请,请相关家长及早做好准备工作。

少儿升学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