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疆乌苏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南已出炉,8月20日至22日补报名。©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新教函〔2025〕256号),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塔城地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塔地教函〔2025〕15号)要求,乌苏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工作遵循“户籍优先”原则,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适当分流”的办法,以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房产、居住信息等要素作为新生招生系统派位先后顺序的关键依据,简称“优先级”,新生招生共设6个优先级,因部分学校学位紧张出现预警,预警学校将提级调控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招生入学,超计划数学生将分流调剂至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现结合实际开展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报名:7月7日至15日。(如有变动将在“乌苏市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
转学:办理时间见附件7。
二、招生对象
1.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需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小学毕业生。(由各义务教育学校办理)
2.转学:外省、外地州、外县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就读的学生(由教科局基础教育中心办理)。
三、新生招生报名方式及报名条件
1.报名方式: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名。
2.报名条件及提供的材料: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在乌苏市辖区内居住生活,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实际居住,根据户籍、房产、居住证等情况区分优先级,具体优先级及提供的材料见附件3。
四、报名流程
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名处→学校按照类别顺序进行登记填写报名信息→学校审核→分配本校临时学位或通知分流结果→公示临时学位→家长持报名时的资料到对应学校报到→取得正式学位。
1.报名:家长认真查看附件4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名处报名,学校按照类别顺序进行登记填写报名信息。
2.审核:报名后,学校将根据户籍、房产、居住证等情况分配临时学位或分流至其他学校。
3.公布:按照学校分配的临时学位。在“乌苏市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4.确认:根据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到学校现场确认。确认失败或逾期不确认,学校、教育部门将收回临时学位,降低优先级,重新派位就读学校。
五、补报注意事项
1.补报对象: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
2.补报时间:8月20日至8月22日。补报学生仍以学区划分和优先级为依据入学,如拟入学学校无空余学位,将就近分流至周边学位未满学校入学。
3.审核反馈:补报审核结果预计于8月25日在“乌苏市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4.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到学校现场确认。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各义务教育学校具体负责2025年秋季学期本校(本学区、被分流生源)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材料原件审核、公示工作。家长如对报名、审核、派位有疑问需要咨询,建议通过电话向申报就读学校咨询,具体联系电话见附件5。
2.教科局负责指导各义务段学校新生无学位学生分流工作以及监督各校新生招生名单公示等。
3.教科局具体负责外省、外地州、外县市2025年秋季转学。招生(转学)咨询电话:0992-8520655。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儿童,可以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6),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5.休学期间学生不允许转学;毕业年级(六、九年级)学生、市内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转学学生,如拟就读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将调剂至周边学位未满学校就读。
6.202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未开展网上报名,线下报名是招生方式,请勿轻信他人许诺和谣言。
7.投诉电话:0992-8520655,0992-8520183,0901-6222325
附件:
1.乌苏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流程图及注意事项202507051224413654.docx
2.乌苏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预警公告202507051225055352.docx
3.乌苏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线上招生优先级详解202507051225297679.xlsx
4.乌苏市中小学招生区域划分明细表202507051225597563.xlsx
5.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学位设置及招生联系方式202507051646070933.xlsx
6.延缓入学申请表202507051226471249.docx
7.乌苏市中小学转学须知202507051227118812.docx
8.优抚优待政策文件202507051227393608.rar(解压密码:xjw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