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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大学2025上半年普通话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安排 1月31日10:00截止报考

2025-01-14 11:01:00 来源: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
【导语】®无忧考网从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获悉,新疆塔里木大学2025上半年普通话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安排已公布,1月31日10:00截止报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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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计算机端):https://bm.cltt.org/#/index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公告(计算机端):https://bm.cltt.org/#/play-list

  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语言文字网(计算机端):https://rwy.taru.edu.cn/gjyywztgjd/tlmdxyywzw.htm

  郑重声明

  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不包括所在地教育主管单位)开展普通话预报名、报名、缴费、培训、测试、打印准考证、成绩公示、证书领取等业务,谨防诈骗!

  郑重公告

  一、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自2025年1月1日起取消测前培训业务(详情请关注:

  https://rwy.taru.edu.cn/info/13810/276121.htm关于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测前培训”的公告)。

  二、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任何类型测试专场(不包括其他特殊情况),考生自愿、自行线上报名,不提供线下报名服务。

  三、为保证测试成绩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公示、确保测试效率,保障在校毕业生或其他被测人按时参加春季或秋季的教师资格认定、就业,职称评审或其他业务,测试方式采取集中时间测试(原则上每年度3月、9月),其他时间不再安排测试。

  四、普通话水平集中时间测试是广大考生获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重要途径。考生应密切关注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新通知,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和练习,以取得理想的成绩。

  五、塔里木大学在校生(含毕业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主动报名参加测试,师范类学生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站不再另行通知!

  通知正文

  塔里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预开展2025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测试名额7000人(报满自动截止,以报名系统实时数据为准)。测试站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制定本通知。详情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下列人员,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接受测试:

  (1)教师;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二)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应当接受测试。

  (三)社会其他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在新疆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注:应试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测试站)报名参加测试。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始-2025年1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截止

  三、报名方法(报名网站: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入口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应试人务必提前实名制注册,自主登录报名;

  (二)报名成功后应试人须仔细核对信息,若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参加测试,其后果由应试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应试人近参加过普通话测试,但成绩尚未公示的不能报名;

  2.应试人报名成功后,报名信息和测试场次不能变更且不能删减,直至测试结束。

  四、打印准考证(打印平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一)打印系统开启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开启,测试当天系统关闭打印服务;

  (二)应试人须仔细核对报名信息,信息有误取消测试资格,测试时间不能变更。

  五、缴费时间

  (一)测试当天现场手机扫码缴费(不提供其他缴费方式);

  (二)在校贫困生(所在单位认定公示后入库在册人员)免费测试。

  重要提示

  1.应试人须核对身份证信息与准考证信息是否一致,信息不一致不予缴费,不能参加测试。

  2.在校贫困生准考证上须注明“考生类型:贫困生”,并加盖所在单位或认定部门公章,扫描、打印及复印件无效。

  六、测试时间

  2025年3月1日、2日、8日、9日、15日、16日、22日、23日、29日、30日

  (报到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七、测试流程

  (一)测试当天应试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将视为自动放弃测试,不予补测。

  (二)经测试站点核对确认应试人报名信息,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不予缴费并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三)测试结束因特殊原因导致测试异常失败的,经考务人员确认后测试当天免费补测。

  (四)测试结束后,经考务人员确认无异常情况,应试人应及时离开考场。

  八、成绩认定、等级证书

  证书领取:请及时关注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语言文字网)相关通知:(https://rwy.taru.edu.cn/gjyywztgjd/tlmdxyywzw.htm)

  (一)测试成绩由省级测试机构或国家测试机构认定发布,未经认定的成绩不得对外发布。

  (二)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三)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规定,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四)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电子证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请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五)应试人须参加机测(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可在线查询、核验,人工测试的成绩不在此查询范围。

  九、违规处理

  (一)应试人故意冒充“贫困生”逃避缴纳测试费用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

  (二)应试人必须遵守塔里木大学相关管理制度,社会考生须步行入校;违规违章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所在单位。

  (三)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测试现场发现*、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四)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五)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其他情况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执行。

  十、测试站联系方式

  测试地址:塔里木大学(校本部)西区2号教学楼4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联系方式:0997-4680080(办公)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50下午16:00-19:5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塔里木大学(校本部)中区文科实验楼(人文学院)351室

  证书领取地点:塔里木大学(校本部)中区文科实验楼(人文学院)351室

  本通知未能详尽之处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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