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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户籍2024级外省市高一生转学测试录取原则公布

2024-12-25 17:04: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天津武清区户籍2024级外省市高一生转学测试录取原则已出炉,这篇关于《天津武清区户籍2024级外省市高一生转学测试录取原则公布》文章是©忧考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录取原则


  1.测试结束后,按照各高中校接收计划和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顺序分批次依次录取。如果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数学、英语成绩。                                                                                                                                                                  

  2.填报第一、二批次的学生按照各学校计划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依次录取。第三批次:未被第一、二批次录取的城区外户籍学生,录取到各自户籍地所属服务区公办高中;未被第一、二批次录取的城区户籍学生,按照城区公办高中校计划数及城区外公办高中校剩余计划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依次录取。                                                                                                                                                                                                                                                                                                                                                                                                                                                                                    

2.注意事项


  1.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未达到武清区公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武清区,将不予接收。                                                                                                                                                                                                                                                                                                                                                                                                                                                                                                                                                            

  2.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被武清区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天津学籍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武清区,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转入武清区原录取学校就读。                                                                                                                                                                                                                                                                                                                                                                                                                                                                                                                                                                                                                                                      

  3.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达到武清区公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被武清区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武清区,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服从区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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