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核查时间:4月26日至5月23日
1.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工作人员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上传学历(或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