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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高频知识点合辑

2023-11-28 16:53:00 来源: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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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高频知识点合辑 篇一


  教育法的特点:

  1、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

  2、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国家通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3、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

  4、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5、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

2.2024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高频知识点合辑 篇二


  教育法律关系概述:

  概念: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特征:以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产生;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类型:

  按照教育法律关系中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的不同,分为隶属型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按范围来划分,可分为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

3.2024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高频知识点合辑 篇三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如因委托培养合同的签订产生了用人单位与学校以及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即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主体变更是指主体的增加、减少和改变。如学校与企业间的委托培养学生因原委托企业破产而改变委托方。再如几所学校合并为一所学校也会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客体的变更是指标的变化,如学校基建合同的地点、面积的变更。内容的变更是指权利、义务的变更,如学校之间签订的协作合同,经过协商后修改某些法定义务或履行期限及条件等。

  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如学校向某一企业借款而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学校为债务人,企业为债权人。届时学校依照合同返还了借款则与该企业的债权债务民事关系则归于消灭。

4.2024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高频知识点合辑 篇四


  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

  法律责任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就广义而言,它又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所应当履行的义务。它要求人们主动、自觉地履行。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尊敬老人等。二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具有强制性的责任。前者为第一性义务,后者为第二性义务。

  狭义上所讲的法律责任仅指后一种含义。人们通常也是从狭义上理解和使用法律责任这一概念的。所以我们通常对法律责任定义为:法律责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

5.2024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高频知识点合辑 篇五


  教育法律救济:

  1、含义: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伤害时,通过裁决纠纷,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2、教育法律救济的特征:

  以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为前提;以补救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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